请收好!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指南来啦
申请人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事项不影响市政道路、排水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不妨碍正常交通;不存在公共安全隐患;有具体占用(表明占用设施等)图纸。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临街房屋因进行建设等特殊需要,需申请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必须先取得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堆放物料给予最长一月期限,未完工需办理延期。
群众办理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可以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站申请,也可将材料提交给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办理。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行政审批局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申请单位或产权所有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临街房屋进行建设特殊需要时,收取此材料)。
窗口工作人员收取并审查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并当场发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出证后经办人可以现场领证或者选择邮寄方式。
办理地址及咨询方式:
阳和工业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无差别全科受理窗18-20号,0772-2619571
北部生态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全科受理窗11-13号,0772-299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