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标准厂房及办公用房租金优惠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5-25 11:40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大新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营造招商引资良好氛围,务实促进项目落地,助推新区产业转型升级。目前, 新区机器人产业园标准厂房(B地块)已经基本完成建设,智能电网产业园标准厂房也在推进施工,年内将部分交付。为加快新区投资促进工作步伐,结合新区近年来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并参照部分地区先进经验,草拟了《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标准厂房及办公用房租金优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区领导在2019年12月主持召开了北部生态新区标准厂房租赁事宜研究会,新区管委会与北城集团各相关部门就新区标准厂房、研发楼及办公楼租赁的相关事项进行讨论和研究,先后多次书面征求了新区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环保局、行政审批局等相关局办、职能部门的意见及建议,并进行了意见整理及采纳,并在2020年4月8日,将该办法提交新区常务会进行审议,现根据会议指示精神进行修改,并形成定稿。

  二、主要内容

  该《办法》中,第一章主要阐述了办法出台的必要性和对办法中租赁物的定义;第二章规定了办法的适用范围及适用对象;第三章主要规定了申请租赁新区标准厂房及办公用房的入驻程序;第四章主要规定了租赁物的租金标准及其他相关费用标准;第五章对续租程序进行规定;第六章规定了标准厂房租金优惠及扶持标准

  三、起草过程

  2019年下半年,管委会便启动了《办法》编制起草的准备工作,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发达地区的经验,开展了对其他地区的政策研究工作;二是对新区现有企业规模、政策扶持力度情况进行数据收集整理;三是对新区可能发展行业进行的可能的企业、项目、财政支出规模进行了模拟测算等;四是个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评估。

  通过整理调查研究,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编制了《办法》(讨论稿),并先后两次征求了新区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办法(送审稿)》于2020年4月8日将该办法提交新区常务会进行审议,根据常务会意见修改并经新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资格审查后,形成定稿。



政策解读

关于《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标准厂房及办公用房租金优惠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5-25 11:40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大新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营造招商引资良好氛围,务实促进项目落地,助推新区产业转型升级。目前, 新区机器人产业园标准厂房(B地块)已经基本完成建设,智能电网产业园标准厂房也在推进施工,年内将部分交付。为加快新区投资促进工作步伐,结合新区近年来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并参照部分地区先进经验,草拟了《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标准厂房及办公用房租金优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区领导在2019年12月主持召开了北部生态新区标准厂房租赁事宜研究会,新区管委会与北城集团各相关部门就新区标准厂房、研发楼及办公楼租赁的相关事项进行讨论和研究,先后多次书面征求了新区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环保局、行政审批局等相关局办、职能部门的意见及建议,并进行了意见整理及采纳,并在2020年4月8日,将该办法提交新区常务会进行审议,现根据会议指示精神进行修改,并形成定稿。

  二、主要内容

  该《办法》中,第一章主要阐述了办法出台的必要性和对办法中租赁物的定义;第二章规定了办法的适用范围及适用对象;第三章主要规定了申请租赁新区标准厂房及办公用房的入驻程序;第四章主要规定了租赁物的租金标准及其他相关费用标准;第五章对续租程序进行规定;第六章规定了标准厂房租金优惠及扶持标准

  三、起草过程

  2019年下半年,管委会便启动了《办法》编制起草的准备工作,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发达地区的经验,开展了对其他地区的政策研究工作;二是对新区现有企业规模、政策扶持力度情况进行数据收集整理;三是对新区可能发展行业进行的可能的企业、项目、财政支出规模进行了模拟测算等;四是个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评估。

  通过整理调查研究,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编制了《办法》(讨论稿),并先后两次征求了新区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办法(送审稿)》于2020年4月8日将该办法提交新区常务会进行审议,根据常务会意见修改并经新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资格审查后,形成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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