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规〔2023〕4号《柳州市鼓励建设和使用 工业标准厂房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及重要性
(一)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桂发〔2021〕3号)提出的“大力建设标准厂房,支持强链补链重大项目标准厂房建设实行‘定制模式’,推动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先进新材料等产业的龙头企业‘轻资产入驻’;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坚持特色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打造高质量承载平台;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推动具备条件的园区向集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的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精神。
(二)落实2022年柳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适度超前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2023年柳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继续大力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力争全年建成500万平方米”等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扩大工业有效投资,促进产业聚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水平,增强工业园区承载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标准厂房,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柳州市鼓励建设和使用工业标准厂房实施意见》。
二、制定过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委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泛收集有关资料,认真研究其他地区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发布《柳州市关于鼓励建设和使用工业标准厂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向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和新区发函征求意见。综合各方意见修改完善,报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最终形成《柳州市鼓励建设和使用工业标准厂房实施意见》。
三、制定依据
政策起草主要依据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桂发〔2021〕3号),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柳州市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
四、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主要是通过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推动要素优化集中配置,将工业园区打造成产业集聚、产城融合发展的载体。
(二)基本原则。工业标准厂房项目原则上在工业园区内实施,推行“拿地即开工”的审批模式,鼓励同行业企业、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集聚。快速提升我市全产业链承载空间,加快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产业集聚区,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三)工作目标。通过加快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鼓励企业入驻,推进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力争到2025年工业标准厂房建成面积1500万平方米以上,产值贡献1000亿元以上。
(四)工作措施。包括优化供地和规划布局、创新投资建设模式、完善分割转让机制、强化招商招租、规范管理运营、加强谋划建库等六个方面。这部分明确原则上不得建造单层厂房;要开展工业标准厂房建设标准与规划指引研究,提升标准厂房建设与产业发展的适应性;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原则上新引进的小微型工业企业全部入驻工业标准厂房,入驻企业原则上应为工业企业,或者我市重点发展的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仅配套园区内制造业企业)。
(五)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支持、加强跟踪服务等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