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2020年)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累计年限 | 发放标准 |
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 | 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发放 |
超过15年以上的 | 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号文件规定,调整后,柳州市市区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5元/小时;各县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3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该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3号文件精神,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执行时间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执行时间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