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管委办〔2022〕9号关于限期内处理被暂扣违法车辆逾期未处理的公告

来源: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2-08-17 09:00   

为保障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市场秩序,创建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维护城市形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7121日起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三轮车(机动、电动、人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两轮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小客车(面包车)、农用车辆 (拖拉机)等(以下简称“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的规定,2020111日至20211231日,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柳东交警大队及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柳东大队等多部门在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五车”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中,依法暂扣燃油三轮车、两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等92辆。请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等车辆有效证件及《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到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核实处理,逾期不处理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上述车辆依法进行处置。

地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香桥路45楼(510办案大厅)

联系电话:0772-372280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特此公告。

附件:2020-11-12021-12-31车辆逾期未处理清单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817日    


通知公告

阳城管委办〔2022〕9号关于限期内处理被暂扣违法车辆逾期未处理的公告

来源: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2-08-17 09:00   

为保障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市场秩序,创建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维护城市形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7121日起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三轮车(机动、电动、人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两轮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小客车(面包车)、农用车辆 (拖拉机)等(以下简称“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的规定,2020111日至20211231日,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柳东交警大队及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柳东大队等多部门在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五车”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中,依法暂扣燃油三轮车、两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等92辆。请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等车辆有效证件及《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到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核实处理,逾期不处理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上述车辆依法进行处置。

地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香桥路45楼(510办案大厅)

联系电话:0772-372280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特此公告。

附件:2020-11-12021-12-31车辆逾期未处理清单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8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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