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17号)

  发布日期: 2019-11-21 17:50   

  8月13日,柳州市纪委通报2起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如下:

  一、鹿寨县拉沟乡乡长刘春霞、副乡长李光平、副乡长刘振强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

  刘春霞、李光平、刘振强在2016年、2017年乡政府组织发展林下种植灵芝项目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未按照合同规定标准对种植的菌棒进行验收,也没有督促供货方履行合同规定义务;且对群众反映“供货方2016年提供的菌棒出菌率低”的问题重视不够,没有进行全面核查,也没有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导致2017年仍继续向该供货方采购出菌率极低的菌棒;在支付该项目款项时,未经集体研究,刘春霞个人决定重大项目资金开支,造成国家和群众经济损失880400元。2019年7月,刘春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光平、刘振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三江县八江镇林管站原站长梁卫明,工作人员杨林权、荣蓉、杨利违规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

  梁卫明、杨林权、荣蓉、杨利等4人共同伪造迹地杉竹混交造林验收材料,套取造林补助款16480元,用于单位小集体旅游和日常开支。2019年5月,杨林权、荣蓉、杨利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6月,梁卫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上缴国库。

  通报强调,上述典型案例,说明少数党员干部履职不力、敷衍塞责和廉洁纪律意识不强、违规套取扶贫资金的情形依然存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管,流于形式的工作作风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影响了脱贫攻坚成效,必须坚决予以纠正。作风建设攸关脱贫攻坚成败,要在脱贫攻坚中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以作风建设成果促进各项扶贫举措落实,确保在2020年全市各县如期完成脱贫摘帽目标任务。


监督曝光

柳州市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17号)

  发布日期: 2019-11-21 17:50   

  8月13日,柳州市纪委通报2起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如下:

  一、鹿寨县拉沟乡乡长刘春霞、副乡长李光平、副乡长刘振强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

  刘春霞、李光平、刘振强在2016年、2017年乡政府组织发展林下种植灵芝项目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未按照合同规定标准对种植的菌棒进行验收,也没有督促供货方履行合同规定义务;且对群众反映“供货方2016年提供的菌棒出菌率低”的问题重视不够,没有进行全面核查,也没有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导致2017年仍继续向该供货方采购出菌率极低的菌棒;在支付该项目款项时,未经集体研究,刘春霞个人决定重大项目资金开支,造成国家和群众经济损失880400元。2019年7月,刘春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光平、刘振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三江县八江镇林管站原站长梁卫明,工作人员杨林权、荣蓉、杨利违规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

  梁卫明、杨林权、荣蓉、杨利等4人共同伪造迹地杉竹混交造林验收材料,套取造林补助款16480元,用于单位小集体旅游和日常开支。2019年5月,杨林权、荣蓉、杨利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6月,梁卫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上缴国库。

  通报强调,上述典型案例,说明少数党员干部履职不力、敷衍塞责和廉洁纪律意识不强、违规套取扶贫资金的情形依然存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管,流于形式的工作作风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影响了脱贫攻坚成效,必须坚决予以纠正。作风建设攸关脱贫攻坚成败,要在脱贫攻坚中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以作风建设成果促进各项扶贫举措落实,确保在2020年全市各县如期完成脱贫摘帽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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