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13号)
柳州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
问题典型案例
8月25日,柳州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分别如下:
一、柳江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曾文坚、养老保险待遇股股长黄柳英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至2018年间,柳江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养老保险待遇股在每年的认证工作中,未按规定对全区各乡镇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进行指导和复核,导致2017年至2018年间向158名已故人员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共计473701.22元(目前已全部追回)。曾文坚作为分管养老保险待遇工作的副局长负主要领导责任,黄柳英作为养老保险待遇股股长负直接责任。2019年12月,黄柳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3月,曾文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三江县良口乡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向杨鹏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向杨鹏在负责三江县良口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未按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材料,并补填54份部分失实的《危房等级评定、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和危房改造验收表》应付自治区“四合一”检查,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向杨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柳城县大埔镇党委原挂职副书记、县公安局二级警长邱杨晋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9年10月,邱杨晋向柳城县大埔镇木桐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借款10000元,经多次催促后仍拖延不还,直至次年3月,该贫困户向邱杨晋所在单位柳城县公安局上访反映该问题后,邱杨晋在接受县纪委监委谈话前,才分3次将借款归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0年6月,邱杨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3起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市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宗旨意识不强、纪律意识淡薄:有的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中失职失责、弄虚作假,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有的违反群众纪律,直接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通报强调,脱贫攻坚越到最后,越要在思想上“绷紧弦”,在行动上“拉满弓”。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始终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厚植为民情怀,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履职尽责,全力以赴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坚决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扶贫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行业监管的主动性,持续盯紧盯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岗位,督促引导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整合监督力量和资源向脱贫攻坚聚焦,坚持把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重点任务和切入口,严肃整治扶贫领域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搞变通、打折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着力推动解决把党中央大政方针只当喊口号不抓落实、贯彻党中央精神只见表态不见行动等问题,确保脱贫攻坚工作不偏不虚、精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