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16号)
柳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案例
9月28日,柳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如下:
一、柳州市北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吴培德等4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柳州市北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吴培德,支部副书记、副总经理朱熙腾,支部组织委员、办公室主任覃健,支部纪检委员、综合管理部副经理陈建坤4人在2018年中秋节前夕收受承租户张燕黁送予的月饼和西凤酒。其中吴培德收受月饼2盒、西凤酒3瓶,折合人民币550元;朱熙腾收受月饼1盒、西凤酒3瓶,折合人民币422元;覃健收受月饼3盒,折合人民币384元;陈建坤收受月饼1盒,折合人民币128元。此外,吴培德个人还单独收受张燕黁送给的礼金2000元。2020年5月,吴培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熙腾、覃健、陈建坤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人违纪所得全部收缴国库。
二、广西兴业柳银村镇银行行长谢大响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4月30日至5月4日,广西兴业柳银村镇银行行长谢大响驾驶已贴条封存的公车前往柳州市区办理私事。5月5日,谢大响将公车私用消耗的汽油费自行填补并在班子会上作出检讨。2020年7月,谢大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协调科科长雷宇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间,雷宇4次在中秋节、春节前夕收受时任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副局长周润芝(另案处理)礼品、礼金共计折合人民币22370元。此外,雷宇还有多次收受他人礼品、礼金的行为。2020年4月,雷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全部收缴国库。
四、柳州市柳北区胜利街道金茂园社区书记梁林林、主任马柳玲违规吃喝问题。2019年4月28日下午上班时间,柳北区胜利街道金茂园社区书记梁林林、主任马柳玲及社区工作人员在鱼峰区雒容聚友农庄接受辖区内服务对象的宴请,共消费15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3月,梁林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马柳玲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4起案例以及近期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一些案件中暴露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性尚未形成,仍然心存侥幸,违反党纪党规。他们有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的公车私用,有的违规吃喝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有的在公务接待中饮酒,有的领导干部酒后驾车甚至是醉驾,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且违纪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行为,最终均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守住行为底线。
通报强调,“节点”亦是“考点”。2020年中秋、国庆节将至,节日期间往往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期,必须深化认识、提高警惕,坚决遏制“节日腐败”。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持定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坚持不懈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发挥“头雁效应”,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指示精神,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倡导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立足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始终保持严纠“四风”的高压态势;要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纳入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做实日常监督,强化执纪问责;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查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强化教育提醒,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通报曝光,不仅要紧盯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用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等方式规避组织监督的隐形变异问题,要深挖细查、从严处理;同时要注重传导责任压力,督促相关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管在平常、严在日常、抓在经常,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