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园幼儿免保教费)
资助对象:在幼儿园就读,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在园幼儿。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1)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并已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的1-3年级学生。(2)自治区举办的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学生。(3)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4)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二)免学杂费政策
资助对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三)免学费政策
资助对象:(1)对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学生全部免除学费。(2)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民办普通高中的学生,按照当地免除学费标准免除。
(四)柳州市政府给予低保家庭子女就读市区公办高中段学校免收学费资助政策(择校生除外)
免学费对象:就读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柳州市(含六县)户籍的低保家庭子女。
(五)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的资助对象以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为基础,受助对象为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的柳州市高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未获过该项资助的历届考生、社会考生以及通过普通高考、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方式进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我市中等职业学校、驻柳区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户籍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二)免学费
资助对象:经教育部门批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1-3年级在校学生。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资助对象: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五、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贷款条件及程序向户籍所辖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
(2)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我区普通高等学校中只有自治区直属公办学校开展此项贷款)。
贷款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二)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四)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
(五)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资助对象:全区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六)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资助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包括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七)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毕业当年自愿到我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
联系电话:
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2822933
城中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2629937
鱼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3808701
柳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3710226
柳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2315330
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0772-3310675
柳东新区教育局学生资助办:0772-2673283
柳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7222527
柳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7621137
鹿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6826981
融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8133869
融水苗族自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5131033
三江侗族自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8618096
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