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柳州市关于做好2022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07 09:00  
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现将通知转发你们阅知。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6月7日
分享本页面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