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来源: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0-08-21 18:25   

关于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43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建议内容关于预留石碑坪镇失地农民三产安置地建议

近年来,特别是2018年以来,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北部生态新区发展规划需要,我镇建设进入发展高潮。截至目前,我镇涉及征地拆迁项目总共31个,其中涉及自治区级重大项目4个,柳州市级重大项目25,其他2农民土地大量被征,特别是我镇石碑坪村、留休村2个村,几乎80%土地被整村征收,农民变成了失地农民。但在征地拆迁推进过程中,在规划上没有预留一定数量的农民三产安置用地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三产安置用地安排落实不到位情况。

加快三产安置用地开发利用是解决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后失地农民安置问题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加快完善三产安置用地开发利用相关政策的制定,做好三产安置用地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力度,提高服务意识,加快推进三产建设等措施,加快三产安置用地开发利用。如果失地农民不能利用“三产用地”来发展经济,对失地群众生活没有发挥应有的保障作用,最终给农村社会稳定留下严重隐患,这样不利于对失地农民的保护,不利于工作的建设和城市整体规划的发展。

为此建议:加强规划,统筹安排。根据各村需要,在规划中预留一定数量的土地用于集中安排各村村集体三产安置用地,按被征地村集体需要落实三产安置用地,落实到具体地块中,使村集体三产安置用地能够纳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承办单位:北部生态新区主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柳北区政府协办


办理答复情况:


关于对柳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43号建议的答复


XXX等代表:

你们在柳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关于预留石碑坪镇失地农民三产安置地的建议》(第4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预留石碑坪镇失地农民三产安置地的建议主要内容为:由于北部生态新区项目建设需要,石碑坪镇农民土地大量被征收,因征地并未预留一定数量的农民三产安置用地,失地群众生产生活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给农村社会稳定留下严重隐患。

接到此建议,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与柳北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城集团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并对建议中的内容,结合新区规划建设进行了深入讨论。经研究,我认为妥善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安置及保障工作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为解决失地农民安置问题,我委已于2019年组织编制《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沙塘、石碑坪镇村庄规划》,该规划包含了村庄安置用地选址方案。现方案已形成初步成果下一步,我委将组织会议对方案进行讨论及报相关部门审查。同时,为保障失地农民的居住问题,我委在石碑坪镇209国道与新石路交汇处的东南侧规划了中房中新府项目,该项目为北部生态新区的安置项目,占地面积约128亩,总户数为1868户。

随着北部生态新区的发展,新区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理念在今后的规划编制过程中,将更加关注和重视失地农民的生产生存生活问题,切实做好保障失地农民安置用地的规划预留工作,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感谢你们对北部生态新区发展建设的关注及重视。新区将集思广益,广泛收集并积极听取代表及热心市民对于新区发展建设的意见及建议,推动北部生态新区向又好又快方向发展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615



建议提案结果公开

关于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来源: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0-08-21 18:25   

关于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43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建议内容关于预留石碑坪镇失地农民三产安置地建议

近年来,特别是2018年以来,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北部生态新区发展规划需要,我镇建设进入发展高潮。截至目前,我镇涉及征地拆迁项目总共31个,其中涉及自治区级重大项目4个,柳州市级重大项目25,其他2农民土地大量被征,特别是我镇石碑坪村、留休村2个村,几乎80%土地被整村征收,农民变成了失地农民。但在征地拆迁推进过程中,在规划上没有预留一定数量的农民三产安置用地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三产安置用地安排落实不到位情况。

加快三产安置用地开发利用是解决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后失地农民安置问题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加快完善三产安置用地开发利用相关政策的制定,做好三产安置用地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力度,提高服务意识,加快推进三产建设等措施,加快三产安置用地开发利用。如果失地农民不能利用“三产用地”来发展经济,对失地群众生活没有发挥应有的保障作用,最终给农村社会稳定留下严重隐患,这样不利于对失地农民的保护,不利于工作的建设和城市整体规划的发展。

为此建议:加强规划,统筹安排。根据各村需要,在规划中预留一定数量的土地用于集中安排各村村集体三产安置用地,按被征地村集体需要落实三产安置用地,落实到具体地块中,使村集体三产安置用地能够纳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承办单位:北部生态新区主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柳北区政府协办


办理答复情况:


关于对柳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43号建议的答复


XXX等代表:

你们在柳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关于预留石碑坪镇失地农民三产安置地的建议》(第4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预留石碑坪镇失地农民三产安置地的建议主要内容为:由于北部生态新区项目建设需要,石碑坪镇农民土地大量被征收,因征地并未预留一定数量的农民三产安置用地,失地群众生产生活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给农村社会稳定留下严重隐患。

接到此建议,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与柳北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城集团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并对建议中的内容,结合新区规划建设进行了深入讨论。经研究,我认为妥善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安置及保障工作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为解决失地农民安置问题,我委已于2019年组织编制《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沙塘、石碑坪镇村庄规划》,该规划包含了村庄安置用地选址方案。现方案已形成初步成果下一步,我委将组织会议对方案进行讨论及报相关部门审查。同时,为保障失地农民的居住问题,我委在石碑坪镇209国道与新石路交汇处的东南侧规划了中房中新府项目,该项目为北部生态新区的安置项目,占地面积约128亩,总户数为1868户。

随着北部生态新区的发展,新区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理念在今后的规划编制过程中,将更加关注和重视失地农民的生产生存生活问题,切实做好保障失地农民安置用地的规划预留工作,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感谢你们对北部生态新区发展建设的关注及重视。新区将集思广益,广泛收集并积极听取代表及热心市民对于新区发展建设的意见及建议,推动北部生态新区向又好又快方向发展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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