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异议投诉办理指南(新区)
《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异议、投诉
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2004]第11号(根据23号令修改)
3、《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情况事中备案办法(试行)》
二、受理范围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范围内依法招标和直接发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三、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申报方式 | 材料形式 |
1 | 异议函 | 网上申报 | 扫描为PDF格式文件 |
2 | 投诉书 | 网上申报 | 扫描为PDF格式文件 |
3 | 证明材料 | 网上申报 | 扫描为PDF格式文件 |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部门: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六:联系电话:2999362 2151013 5333820
温馨提示:
投诉受理决定:3个工作日;办理期限:30个工作日;投诉时效: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投诉。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附件:投诉书参考格式
投 诉 书
(参考格式)
致:
投诉人:(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实和理由:(写明投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投诉要达到的目的)
投诉人:(盖章)
(投诉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XX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