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7451316466/2023-19340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8日
标  题:
阳管发〔2023〕17号 关于印发《阳和工业新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管发〔2023〕1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8日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阳管发〔2023〕17号 关于印发《阳和工业新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3-05-18 09:00   

各有关单位,阳和街道办:

现将《阳和工业新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


阳和工业新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形势,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

二、补贴对象

补助对象为2023年5月上旬前已经种植水稻、玉米、大豆、红薯等粮食作物的生产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和流转土地或代耕土地种植粮食作物的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2023年早稻插秧较早的,也可以兼顾已经插植的早稻,但必须及时开展早稻面积现场核验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资金发放工作。

三、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

按照申报截止时间前,已经实际种植水稻、玉米、大豆、红薯等粮食统计面积。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据测算确定。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200元以内。

四、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经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和阳和街道办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助对象种植粮食的街道、村委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新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财政局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经营主体账号兑现补贴资金。

五、补贴项目实施主要流程

按照“制定新区方案—政策宣传—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确认—公示—呈报新区管委会审定—批复公告—发放”的程序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时间安排:2023年5月8日至5月12日)

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严明纪律,避免发生因宣传不到位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

(二)工作实施阶段(时间安排:2023年5月13日至5月25日)

1.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阳和街道办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阳和街道办、村委会公示3天。若公示期间出现异议,阳和街道办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要进行二次公示。

2.汇总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整理形成补贴资金发放方案,联合行文报新区管委会审定。

3.批复和公告。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经新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由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对阳和街道办的补贴对象、面积和补贴资金给予书面批复。收到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批复文件后,阳和街道办要以街道名义,给补贴对象所在村打印张贴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告。

(三)补贴发放阶段(2023年5月31日前)

阳和街道办的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批复文件印发后,需及时向财政局申请将补贴款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专门账户。

(四)建立明细档案及总结阶段(2023年6月1日至6月6日)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阳和街道办需在2023年6月4日前将此项补贴项目总结及资金发放情况报送至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在2023年6月6日前将补贴项目总结及资金发放情况报送至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阳和街道办具体负责辖区内的补贴工作,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强化协调配合。社会事务管理局要牵头做好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整理审核等工作。财政局要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三)加强政策宣传。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加强舆论引导工作,通过网络以及新媒体等方式开展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以及各类水稻、大豆生产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提高各补贴对象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政策的导向性。

(四)严格工作要求。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有关部门要做好补贴资金拨付使用、补贴工作台账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要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阳和街道办要坚持并完善此前涉农补贴行之有效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2023年5月18日印发


涉农补贴(归档)
索  引  号:
114502007451316466/2023-19340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8日
标  题:
阳管发〔2023〕17号 关于印发《阳和工业新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管发〔2023〕1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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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管发〔2023〕17号 关于印发《阳和工业新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3-05-18 09:00   

各有关单位,阳和街道办:

现将《阳和工业新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


阳和工业新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形势,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

二、补贴对象

补助对象为2023年5月上旬前已经种植水稻、玉米、大豆、红薯等粮食作物的生产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和流转土地或代耕土地种植粮食作物的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2023年早稻插秧较早的,也可以兼顾已经插植的早稻,但必须及时开展早稻面积现场核验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资金发放工作。

三、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

按照申报截止时间前,已经实际种植水稻、玉米、大豆、红薯等粮食统计面积。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据测算确定。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200元以内。

四、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经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和阳和街道办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助对象种植粮食的街道、村委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新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财政局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经营主体账号兑现补贴资金。

五、补贴项目实施主要流程

按照“制定新区方案—政策宣传—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确认—公示—呈报新区管委会审定—批复公告—发放”的程序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时间安排:2023年5月8日至5月12日)

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严明纪律,避免发生因宣传不到位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

(二)工作实施阶段(时间安排:2023年5月13日至5月25日)

1.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阳和街道办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阳和街道办、村委会公示3天。若公示期间出现异议,阳和街道办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要进行二次公示。

2.汇总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整理形成补贴资金发放方案,联合行文报新区管委会审定。

3.批复和公告。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经新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由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对阳和街道办的补贴对象、面积和补贴资金给予书面批复。收到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批复文件后,阳和街道办要以街道名义,给补贴对象所在村打印张贴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告。

(三)补贴发放阶段(2023年5月31日前)

阳和街道办的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批复文件印发后,需及时向财政局申请将补贴款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专门账户。

(四)建立明细档案及总结阶段(2023年6月1日至6月6日)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阳和街道办需在2023年6月4日前将此项补贴项目总结及资金发放情况报送至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在2023年6月6日前将补贴项目总结及资金发放情况报送至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阳和街道办具体负责辖区内的补贴工作,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强化协调配合。社会事务管理局要牵头做好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整理审核等工作。财政局要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三)加强政策宣传。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加强舆论引导工作,通过网络以及新媒体等方式开展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以及各类水稻、大豆生产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提高各补贴对象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政策的导向性。

(四)严格工作要求。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有关部门要做好补贴资金拨付使用、补贴工作台账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要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阳和街道办要坚持并完善此前涉农补贴行之有效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2023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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