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日期:
2025-12-31 10:00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所属类型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期限 |
公开渠道 | 未依法公开 承担责任单位 |
备注 |
| 1 | 规范性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新区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2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机构概况 | 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新区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3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有关情况、监督方式等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长期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新区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4 |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长期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新区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 5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每年1月31日前 | 长期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新区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 6 | 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 规划计划 | 涉及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业务职能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信息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长期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新区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8 | 新区本级政府预算、决算 |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财政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 经市人大批复的政府预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 | 长期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新区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9 | 部门预算、决算 | 财政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 | 按照预算有关规定执行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新区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 10 | “三公”经费 | “三公”经费的开支情况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17〕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预〔2023〕29号)和预算信息公开有关要求。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长期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新区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 11 | 人大建议 | 建议提案 | 由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答复的、应当公开的人大代表建议复文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公开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89号)。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长期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新区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12 | 政协提案 | 由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答复的、应当公开的政协建议复文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公开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89号)。 | 以柳州市政府办公室、鱼峰区政府办公室通知为准 | 长期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新区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 13 |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信息 | 重大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长期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新区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14 | 人力资源领域信息 | 人力资源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等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区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7号)第四条。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新区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15 | 政务服务事项信息 | 政务服务 |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目录,行使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长期 | 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新区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16 | 采购及招投标 | 政府采购 | 采购项目名称、金额、具体内容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17〕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预〔2023〕29号)和预算信息公开有关要求。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长期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官网、柳州市政府采购官网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依法进行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规定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17 | 本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 | 项目名称、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等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长期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官网、柳州市政府采购官网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新区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 18 | 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 其他重点领域 | 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内容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十一条。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长期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新区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19 | 监督投诉 | 监督检查 | 公众来电、来信、来访投诉反映的问题及办理、答复结果。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通知》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有效期内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 新区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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