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
项目名称:广西工业设计城一期(C地块) 填表日期:2023年10月31 日
技术经济指标 | 类别 | 单位 | 数额 | |||
产值 | 万元 | |||||
①营业盈余 | 万元 | |||||
②生产税及附加 | 万元 | |||||
③折旧 | 万元 | |||||
④劳动报酬 | 万元 | |||||
工业增加值 (=①+②+③+④) | 万元 | |||||
8 年耗能量及能耗指标 | 能源种类 | 计量单位 | 年需要实物量 | 参考折标系数 (吨标煤/计量单位) | 年折标煤量 (吨标煤) | |
1 | 电力 | 万kWh | 1033.43 | 1.229(当量值) | 1270.09 | |
3.15(等价值) | 3007.28 | |||||
2 | 原煤 | 吨 | 0.7143 | |||
3 | 天然气 | 万m3 | 12.143 | |||
4 | 热力 | 百万千焦 | 0.0341 | |||
5 | 生物质 | 吨 | 0.5 | |||
6 | 燃料油 | 吨 | 1.4286 | |||
7 | 汽油 | 吨 | 1.4714 | |||
8 | 煤油 | 吨 | 1.4714 | |||
9 | 柴油 | 吨 | 1.4571 | |||
10 | 液化天然 气 | 吨 | 1.7572 | |||
11 | 焦炭 | 吨 | 0.9714 | |||
12 | 其他 | |||||
项目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 | 1270.09 | |||||
3007.28 | ||||||
耗能工质种类 | 计量单位 | 年需要实物量 | 参考折标系数 (吨标煤/计量单位) | 年折标煤量 (吨标煤) | ||
1 | 新水 | 万t | 9.09 | 0.2005 | 18.22 | |
2 | 压缩空气 | 万m3 | 0.4 | |||
3 | 氢气 | 万Nm3 | 4.361 | |||
4 | 氮气 | 万Nm3 | 4 | |||
5 | 二氧化碳 | 万Nm3 | 2.143 | |||
6 | 乙炔 | m3 | 0.0083143 | |||
7 | 其他 | |||||
项目耗能工质总量(吨标准煤) | 18.22 | |||||
项目年耗能总量(吨标准煤) | 1288.31 | |||||
3025.50 | ||||||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元) | ||||||
单位产品能耗(吨标准煤/单位产品) | ||||||
项目节能措施简述(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规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并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 采用的主要节能设计标准、规范: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T45-096-2022);《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2〕3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柳政办〔2011〕62号)。 节能技术、新产品及项目能源利用效率:外墙、内墙及隔墙采用烧结页岩多孔砖,导热系数0.6;采用岩棉板,导热系数0.041。采用无机砂浆外保温,导热系数0.07;外窗及幕墙:采用隔热铝合金(多腔密封)中空玻璃(Low-E较低透光12A+6mm)固定窗及平推窗;外窗气密性为6级,幕墙的气密性为3级。外窗水密性为5级,幕墙的水密性为3级。采用120mm钢筋混凝土屋面,45厚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保温层;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均不大于0.70;外窗(包括透光幕墙)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不宜小于所在房间外墙面积的10%。项目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家标准。 | ||||||
本单位郑重承诺: 1.本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及数据真实有效。 2.本项目不属于区域能评确定的负面清单范围。 3.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且符合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要求。 本4.项目单位产品能耗、电耗、水耗达到国家、省行业能耗准入标准(没有准入标准的,执行限额标准或地方能效指南)。 5.本项目达产后总用能量控制在1288.31/3025.50 吨标准煤(等价值/当量值)以内。 6.本项目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落后设备,照明、电机、供配电、制冷空调、供热、空压机等主要用能设备达到国家能效二级及以上要求, 7.本项目新增变压器容量为10400kVA ,新增变压器型号为SCB14-1000kVA/10/0.4/0.23干式树脂浇注型变压器及SCB14-1600kVA/10/0.4/0.23干式树脂浇注型变压器 。 8.按规定配备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落实能源计量管理。 9.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 年月日 | ||||||
区域管理机构登记备案意见: (签章) 年月日 |
备注:自备案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备案自动失效。备案项目发生变更的,应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