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2-05-23 09:00  
新区各有关单位、个人: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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