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管发〔2017〕51号关于印发《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贯彻落实柳州市贯彻落实〈广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办法(2015-2020年)的通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17-07-10 09:00    |  作者: 黄翩翩

新区人社局、财政局、规建局、事务局:

现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贯彻落实<柳州市贯彻落实〈广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办法(2015-2020年)的通知>柳政办〔2016100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文件内容,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7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2017710日印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贯彻落实《柳州市贯彻实〈广西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办法2015-2020年)

的通知柳政办〔2016100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贯彻落实〈广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办法(2015-2020年)的通知》(柳政办〔2016100)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提升新区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乡村孩子学习成才,阻止贫困代际传递,完成到2020年乡村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工作目标。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统筹结合,协同推进。将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与扶贫开发、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结合起来,协同推进,相互促进。

——综合施策,形成合力。从待遇、职称、住房、招聘、岗位设置等方面着手,多措并举,整合政策资源,整体推进,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有力的工作局面。

——强基固本,质量并重。以师德建设为根本,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以优化结构为抓手,科学配置教师资源;以提升质量为核心,提高乡村教师专业素质;以提高地位待遇为手段,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

——改革机制,激发活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除制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引导优秀青年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 “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建立起规范灵活、保障有力的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

三、实施范围

新区六座中心校牛元分校的所在岗教师(含编外聘用教师)

四、主要举措

(一)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明确乡村教师的师德内涵,把扎根基层乐于在乡村从教,专注于教书育人、以良好的言行影响学生作为乡村教师师德的主要内容。强化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责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引导和教育广大乡村教师践行师德规范。建立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制度,形成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校本六位一体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实施单位:社会事务局

(二)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1.逐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确保乡村教师的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配合单位:财政局社会事务局

2.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对六座中心校牛元分校在职在岗教师继续落实每人每月300无生活补贴外,对六座中心校(含牛元分校)的编外聘用教师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的补贴。积极引导民间基金,开展乡村教师救助工作。至少每两年为教师安排免费体检,所需资金由新区财政承担。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配合单位:财政局、人社局)

3.为乡村教师的家庭安置、解决夫妻分居、组建家庭创造条件。适当降低乡村教师在乡或在县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危旧住房改造申请门槛。(牵头单位:规建局;配合单位:社会事务局

(三)多渠道补充乡村教师

根据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的要求,按生师比和班师比重新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为六座中心校牛元分校配足配齐教师并逐步做到2019年前在岗教师在编化,同时推进六座中心校本部与分校教师的定期正常交流机制。(牵头单位:人社局;配合单位:社会事务局

(四)积极构建城乡教师合理流动新机制

探索实行“区考县管校聘”的管理机制,继续执行《阳和工业新区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工作方案》,落实自治区有关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教师职称(职务)、评选特级教师时要有在乡村学校任教(支教)的经历,以及新增城镇中小学教师要优先安排在乡村任教2年的相关规定。(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配合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五)完善乡村教师职称倾斜政策

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制度,乡村教师在评定职称(职务)时,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适当降低条件,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在乡村教师范围内有效。实行岗位聘用倾斜,引进到村小、教学点任教,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可不受岗位设置比例限制,到岗即聘。在评选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时,同等条件下,向工作条件艰苦的乡村一线教师倾斜。(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配合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六)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制定乡村教师培训目标,大规模开展教师培训,建立六座中心校本部教师与牛元分校教师同步培训机制,2020年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从2015年起“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市培计划”集中支持乡村教师及校长培训。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送培下乡、顶岗置换、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网络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乡村教师信息化培训体系,提高乡村教师现代教育技术水平,保障乡村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强网络培训课程开发,搭建教师网络研修服务云平台,引导和组织乡村教师创建和适应“互联网+乡村教育”,充分利用远程教学、在线课程等形式优化课堂教学和进行自主学习。加大乡村教师培训投入,从公用经费中安排5%的经费用于乡村教师培训。(牵头单位:社会事务;配合单位:财政局)

(七)坚决落实国家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除落实国家、自治区对从教30年以上、从教2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的奖励外,研究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1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给予奖励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广泛宣传优秀乡村教师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配合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五、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主体。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实施全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工作,管委会是本区域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解任务,细化分工,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卫生计生、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主动履职,承担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管委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

(二)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支持,市人民政府重点支持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管委会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强化监督检查,要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宣传引导、争取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理解和支持,着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加大宣传广大乡村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氛围,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四)开展督导检查。管委会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适时公布。市级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此方案将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乡村振兴(归档)

阳管发〔2017〕51号关于印发《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贯彻落实柳州市贯彻落实〈广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办法(2015-2020年)的通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17-07-10 09:00    |  作者: 黄翩翩

新区人社局、财政局、规建局、事务局:

现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贯彻落实<柳州市贯彻落实〈广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办法(2015-2020年)的通知>柳政办〔2016100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文件内容,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7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2017710日印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贯彻落实《柳州市贯彻实〈广西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办法2015-2020年)

的通知柳政办〔2016100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贯彻落实〈广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办法(2015-2020年)的通知》(柳政办〔2016100)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提升新区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乡村孩子学习成才,阻止贫困代际传递,完成到2020年乡村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工作目标。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统筹结合,协同推进。将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与扶贫开发、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结合起来,协同推进,相互促进。

——综合施策,形成合力。从待遇、职称、住房、招聘、岗位设置等方面着手,多措并举,整合政策资源,整体推进,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有力的工作局面。

——强基固本,质量并重。以师德建设为根本,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以优化结构为抓手,科学配置教师资源;以提升质量为核心,提高乡村教师专业素质;以提高地位待遇为手段,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

——改革机制,激发活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除制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引导优秀青年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 “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建立起规范灵活、保障有力的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

三、实施范围

新区六座中心校牛元分校的所在岗教师(含编外聘用教师)

四、主要举措

(一)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明确乡村教师的师德内涵,把扎根基层乐于在乡村从教,专注于教书育人、以良好的言行影响学生作为乡村教师师德的主要内容。强化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责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引导和教育广大乡村教师践行师德规范。建立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制度,形成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校本六位一体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实施单位:社会事务局

(二)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1.逐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确保乡村教师的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配合单位:财政局社会事务局

2.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对六座中心校牛元分校在职在岗教师继续落实每人每月300无生活补贴外,对六座中心校(含牛元分校)的编外聘用教师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的补贴。积极引导民间基金,开展乡村教师救助工作。至少每两年为教师安排免费体检,所需资金由新区财政承担。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配合单位:财政局、人社局)

3.为乡村教师的家庭安置、解决夫妻分居、组建家庭创造条件。适当降低乡村教师在乡或在县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危旧住房改造申请门槛。(牵头单位:规建局;配合单位:社会事务局

(三)多渠道补充乡村教师

根据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的要求,按生师比和班师比重新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为六座中心校牛元分校配足配齐教师并逐步做到2019年前在岗教师在编化,同时推进六座中心校本部与分校教师的定期正常交流机制。(牵头单位:人社局;配合单位:社会事务局

(四)积极构建城乡教师合理流动新机制

探索实行“区考县管校聘”的管理机制,继续执行《阳和工业新区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工作方案》,落实自治区有关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教师职称(职务)、评选特级教师时要有在乡村学校任教(支教)的经历,以及新增城镇中小学教师要优先安排在乡村任教2年的相关规定。(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配合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五)完善乡村教师职称倾斜政策

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制度,乡村教师在评定职称(职务)时,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适当降低条件,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在乡村教师范围内有效。实行岗位聘用倾斜,引进到村小、教学点任教,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可不受岗位设置比例限制,到岗即聘。在评选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时,同等条件下,向工作条件艰苦的乡村一线教师倾斜。(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配合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六)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制定乡村教师培训目标,大规模开展教师培训,建立六座中心校本部教师与牛元分校教师同步培训机制,2020年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从2015年起“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市培计划”集中支持乡村教师及校长培训。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送培下乡、顶岗置换、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网络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乡村教师信息化培训体系,提高乡村教师现代教育技术水平,保障乡村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强网络培训课程开发,搭建教师网络研修服务云平台,引导和组织乡村教师创建和适应“互联网+乡村教育”,充分利用远程教学、在线课程等形式优化课堂教学和进行自主学习。加大乡村教师培训投入,从公用经费中安排5%的经费用于乡村教师培训。(牵头单位:社会事务;配合单位:财政局)

(七)坚决落实国家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除落实国家、自治区对从教30年以上、从教2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的奖励外,研究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1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给予奖励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广泛宣传优秀乡村教师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配合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五、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主体。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实施全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工作,管委会是本区域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解任务,细化分工,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卫生计生、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主动履职,承担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管委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

(二)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支持,市人民政府重点支持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管委会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强化监督检查,要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宣传引导、争取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理解和支持,着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加大宣传广大乡村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氛围,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四)开展督导检查。管委会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适时公布。市级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此方案将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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