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7451316466/2022-44383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14日
标  题:
阳管发〔2022〕85号 关于印发《阳和工业新区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管发〔2022〕8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14日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阳管发〔2022〕85号 关于印发《阳和工业新区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2-09-14 09:00   

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阳和街道办:

现将《阳和工业新区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914


阳和工业新区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

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122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形势,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做好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

二、补贴对象

补助对象为截至2022年8月31日前在未征耕地上已经种植了水稻、玉米、大豆、红薯等粮食作物的生产者,或者根据2022年农户实际种植粮食情况,对已享受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生产者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生产者作为本次补贴发放对象,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和流转土地或代耕土地种植粮食作物的农户、大户,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

按照申报截止时间前,已经实际种植水稻、玉米等粮食统计面积。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据测算确定。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200元以内。

四、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经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和阳和街道办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助对象种植粮食的街道、村委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新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财政局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经营主体账号兑现补贴资金。各部门和阳和街道办要集中力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照国家要求在20229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

五、补贴项目实施主要流程

按照“制定新区方案—政策宣传—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确认—公示—呈报新区管委会审定—批复公告—发放”的程序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时间安排:2022年9月1日至9月8日)

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严明纪律,避免发生因宣传不到位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

(二)工作实施阶段(时间安排:2022年9月9日至9月22日)

1.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202299日至915日)。阳和街道办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阳和街道办、村委会公5。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阳和街道办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要进行二次公示。

2.汇总上报(2022年9月16日至9月19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整理形成补贴资金发放方案,联合行文报新区管委会审定。

3.批复和公告(2022年9月20日至9月22日)。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通过新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由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对阳和街道办的补贴对象、面积和补贴资金给予书面批复。收到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批复文件后,阳和街道办要以街道名义,给补贴对象所在村打印张贴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告。

(三)补贴发放阶段(2022年9月23日至9月30日)

阳和街道办的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批复文件印发后,要及时向财政局申请将补贴款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专门账户。

(四)建立明细档案及总结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阳和街道办要在2022年10月19日前将此项补贴项目总结及资金发放情况报送至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在2022年10月20日前将补贴项目总结及资金发放情况报送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柳州市财政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阳和街道办对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具体负责,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强化协调配合。社会事务管理局要牵头做好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整理审核等工作。财政局要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三)加强政策宣传。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形式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以及各类水稻、大豆生产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提高各补贴对象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政策的导向性。

(四)严格工作要求。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有关部门要做好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补贴工作台账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要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阳和街道办要坚持并完善此前涉农补贴行之有效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2022 年 9 月 14 日印发




乡村振兴(归档)
索  引  号:
114502007451316466/2022-44383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14日
标  题:
阳管发〔2022〕85号 关于印发《阳和工业新区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管发〔2022〕8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14日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阳管发〔2022〕85号 关于印发《阳和工业新区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2-09-14 09:00   

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阳和街道办:

现将《阳和工业新区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914


阳和工业新区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

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122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形势,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做好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

二、补贴对象

补助对象为截至2022年8月31日前在未征耕地上已经种植了水稻、玉米、大豆、红薯等粮食作物的生产者,或者根据2022年农户实际种植粮食情况,对已享受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生产者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生产者作为本次补贴发放对象,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和流转土地或代耕土地种植粮食作物的农户、大户,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

按照申报截止时间前,已经实际种植水稻、玉米等粮食统计面积。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据测算确定。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200元以内。

四、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经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和阳和街道办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助对象种植粮食的街道、村委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新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财政局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经营主体账号兑现补贴资金。各部门和阳和街道办要集中力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照国家要求在20229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

五、补贴项目实施主要流程

按照“制定新区方案—政策宣传—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确认—公示—呈报新区管委会审定—批复公告—发放”的程序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时间安排:2022年9月1日至9月8日)

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严明纪律,避免发生因宣传不到位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

(二)工作实施阶段(时间安排:2022年9月9日至9月22日)

1.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202299日至915日)。阳和街道办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阳和街道办、村委会公5。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阳和街道办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要进行二次公示。

2.汇总上报(2022年9月16日至9月19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整理形成补贴资金发放方案,联合行文报新区管委会审定。

3.批复和公告(2022年9月20日至9月22日)。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通过新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由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对阳和街道办的补贴对象、面积和补贴资金给予书面批复。收到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批复文件后,阳和街道办要以街道名义,给补贴对象所在村打印张贴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告。

(三)补贴发放阶段(2022年9月23日至9月30日)

阳和街道办的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批复文件印发后,要及时向财政局申请将补贴款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专门账户。

(四)建立明细档案及总结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阳和街道办要在2022年10月19日前将此项补贴项目总结及资金发放情况报送至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在2022年10月20日前将补贴项目总结及资金发放情况报送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柳州市财政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阳和街道办对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具体负责,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强化协调配合。社会事务管理局要牵头做好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整理审核等工作。财政局要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三)加强政策宣传。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形式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以及各类水稻、大豆生产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提高各补贴对象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政策的导向性。

(四)严格工作要求。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有关部门要做好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补贴工作台账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要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阳和街道办要坚持并完善此前涉农补贴行之有效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2022 年 9 月 14 日印发





版权所有: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网站标识码:4502000081
备案号:桂ICP备15007109号-3 桂公网安备:45029002000004号
地址:柳州市柳北区杨柳路7号(柳州市鱼峰区阳和中路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