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有补贴
更新电梯每台定额补贴15万元 改造电梯每台定额补贴5万元
使用超过一定年限的老旧电梯,就会出现故障率高、运行可靠性差等问题。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将3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支持范围扩大到老旧电梯改造,其中更新电梯每台定额补贴15万元,这对改造超龄老旧电梯无疑是个好消息。目前,我市住建部门正根据自治区住建部门的要求,积极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的申报工作。
那么什么样的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可获得补贴呢?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发布的《关于做好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有关工作的要求》指出,支持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电梯更新改造。重点支持使用15年以上(2009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优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2004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补助标准为更新电梯每台定额补贴15万元,改造电梯每台定额补贴5万元。
对使用20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在尊重居民意愿基础上,鼓励实施更新,合理保留电梯的导轨、铸铁对重块、轿架、层门等具有较高质量和较长寿命的零部件。对使用15年以上、不满20年的住宅老旧电梯,要结合居民意愿、安全评估结果,科学评估更新改造的必要性、确定更新改造的具体方式。
在编制年度计划任务时,要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对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电梯实施更新改造。自治区住建部门要求各市、县(区)高度重视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充分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政策,按照国家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项目摸排、申报工作。
“对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实行补贴,可促进业主对老旧电梯进行改造的意愿。”广西加安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卜意杰表示,通过对老旧电梯进行更新改造,提升设备安全可靠水平,是一件为民、利民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