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审批服务局关于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污许可审批信息的公告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含辐射类及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序号 |
批复名称 |
申请 单位 |
环评 单位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审批 结果 |
审批 时间 |
1 |
关于柳州长虹航天技术有限公司科研生产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柳州长虹航天技术有限公司 |
广西桂寰环保有限公司 |
柳州市柳北区石碑坪镇柳长路611号 |
北审批环城审字〔2025〕2号 |
同意 |
2025/06/17 |
|
关于柳州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零碳新能源智慧装备产业园200MW/400MWh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柳州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沙塘镇北片C-7地块 |
北审批环城审字〔2025〕3号 |
同意 |
2025/06/27 |
二、作出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
事项名称 |
申请 单位 |
生产经营场所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审批时间 |
1 |
《排污许可证》变更(非正本载明基本基本信息变更)的申请 |
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柳州市阳惠路1号 |
91450200198596873Q001X |
同意 |
2025/6/17 |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2-2993607,电子邮箱:bbstxqxzspjhb@163.com;通信地址:柳州市杨柳路7号,北部生态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邮编:545003。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排污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