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审批(北)核准〔2026〕1号 关于220千伏君武(桥头)送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
报来《柳州供电局关于重新核准220千伏君武(桥头)送变电工程项目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负荷增长的需要,缓解220kV杨柳站供电压力,为新增110kV变电站提供电源接入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220千伏君武(桥头)送变电工程。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210-450212-89-01-708218。
二、项目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沙塘镇江湾大道北侧、战时农都小镇西侧地块处。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变电工程
1.主变压器:终期3×180MVA,本期1×180MVA。
2.电压等级:220kV、110kV、10kV。
3.220kV出线:终期8回,本期5回。
4.110kV出线:终期14回,本期7回。
5.10kV出线:终期30回,本期10回。
6.10kV并联电容器:终期3×(4×8)Mvar,本期1×(4×8)Mvar。
7.10kV并联电抗器:终期3×10Mvar,本期1×10Mvar;
8.10kV限流电抗器:终期3×3台,本期不装设。
9.中性点接地方式:220kV和110kV侧经隔离开关接地(可不接地运行);10kV侧经小电阻接地。
10.站用变:2台站用变分别接10kVⅠ母线和10kV外引电源,站用变为户内布置,采用干式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容量为400kVA。
11、项目总用地7820平方米(约合11.73亩)。站内建设1栋六层的配电装置楼、1栋单层的警传室及1栋单层的消防水泵房,总建筑面积8602.75平方米。
(二)线路工程
1、君武站π接如画~沙塘Ⅰ220kV线路π接段至如画站侧线路工程
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2.3km,其中:单回路角钢塔路径长度约0.3km,双回路角钢塔路径长度约2.0km;导线截面采用2×400mm²。
2、君武站π接如画~沙塘Ⅰ220kV线路π接段至沙塘站侧线路工程
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0.5km,采用单回路角钢塔,导线截面采用2×400mm²。
3、君武站π接如画~沙塘Ⅱ220kV线路π接段至如画站侧线路工程
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0.3km,采用单回路角钢塔架设,导线截面采用2×400mm²。
4、君武站π接如画~沙塘Ⅱ220kV线路π接段至沙塘站侧线路工程
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3.8km,其中:单回路钢管杆段路径长度约0.2km,单回路角钢塔段路径长度约0.6km,双回路角钢塔双侧挂线段路径长度约0.7km,单回路电缆段路径长度约2.3km,导线截面采用2×630mm²,电缆截面采用1×2000mm²。
(三)对侧间隔工程
1.220kV君武送变电工程建设规模:本期500kV沙塘站利用前期如沙Ⅰ、Ⅱ220kV间隔作为本期君武Ⅰ、Ⅱ220kV间隔,因线路路径问题站内间隔需进行调整,本期君武I改接入原如沙Ⅱ220kV间隔,君武Ⅱ改接入原沙里I220kV间隔,沙里I改接入原如沙I220kV间隔,更换线路保护装置及更改相关间隔电缆和屏柜标识,将沙塘站原如画~沙塘I、Ⅱ220kV线路配置的行波测距柜及载波设备搬迁至君武站,其余一次、二次设备均满足本工程要求。
2.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建设规模:本期500kV如画站侧利用前期如沙Ⅰ、Ⅱ220kV间隔作为本期君武Ⅰ、Ⅱ220kV间隔,如画站侧本期更换现有线路保护装置,并对原出线间隔进行更名、对相关标识牌进行修改,其余一次、二次设备均满足本工程要求,站内部分由超高压公司负责投资建设。
(四)本期布置型式:君武站按半户内GIS变电站布置。
(五)变电站站址:站址位于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沙塘镇江湾大道北侧、战时农都小镇西侧地块处。
五、项目估算静态总投资19499万元,动态总投资19773万元,其中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自筹3954.6万元(占动态投资20%),申请银行商业贷款15818.4万元。
六、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文件是:《关于220千伏君武(桥头)送变电工程220千伏配套线路工程路径方案意见的复函》(北部资规函〔2026〕12号)、《220kV君武(桥头)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2002025XS0060S00号)、《关于<220千伏君武(桥头)送变电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批复》。
八、根据项目业主拟定的招标方案,予以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购置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执行。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强化安全管理,做好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十三、如对本批复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审批服务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2619585,中共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2131379,收信地址:柳州市杨柳路7号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610办公室,邮编:545002。)
附件: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现就你单位220千伏君武(桥头)送变电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
告 知 人: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被告知单位(负责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李想)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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