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适应阳和新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需要,加强新区财政资金支付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号)、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桂财办〔2011〕14号)、《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方案》(阳财字[2012]4号)等规定,制订本制度。
阳和工业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以下简称支付中心)在阳和新区财政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负责办理阳和新区财政国库管理改革资金收、付的具体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
(一)办理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等有关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具体业务,管理预算单位的预留印鉴。
(二)根据预算控制数、预算指标和批准的分月用款计划,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三)按照规定程序审核预算单位支付申请,核实财政直接支付金额,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指令。按批准的用款计划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开具相关凭证,通知银行部门,办理支付结算。
(四)及时办理财政支出结报,按日向国库报送支出报表。
(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建立账册管理体系,登记总账及明细账,并定期与国库科、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账务。
(六)会同信息中心,通过局网络系统及时向国库科和部门预算管理科室提供预算单位预算指标使用和结余情况的查询。
中心本着“服务、廉洁、优质、高效、”的原则办理各项业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第二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110.88万元,支出总计110.8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7.15万元;分别增长6.9%。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10.88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 69.01 万元,占比62.24%。为新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2.75万元,占比2.5%。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主要原因:支付中心归集户银行存款金额增大,利息增大。
3、年初结转和结余 39.12 万元,占比35.28%。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 110.88万元。
1、基本支出55.83万元,占比50.35%。
2、项目支出7.75万元,占比7%。
3、结余分配2.68万元,占比2.42%。
4、年末结转与结余44.62万元,占比40.24%。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8.13万元、支出总计 108.13万元。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17万元,增长7.10%。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51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的 99.87%。与 2016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7 万元,增加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56.92万元, 占89.6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9万元,占3.76%; 住房保障(类)支出4.21万元,占6.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13万元,支出决算为6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4.37%。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加大,办公用品消耗更多,由上年结余弥补当年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46.08万元,支出决算数4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加大,办公用品消耗更多。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3.7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由社保局发放。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数5.73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目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2.4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7%,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数2.2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目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4.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2%,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66万元、津贴补贴11.2万元、绩效工资12.54万元、医疗费2.39万元、住房公积金4.73万元;
公用经费9.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93厄元、劳务费5.08万元、工会经费0.57万元、福利费0.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4万元。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 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 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7 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7 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7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支出总计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7 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 年,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对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9.0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2.74%。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非常理想,已达到部门整体支出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5万元,比 2016年增加7.96万元,增长617 %,增长原因为业务量加大,办公用品消耗更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万元,其中:货物支出1.6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