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为劳动工作提供服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保障、劳动力市场管理,劳动就业管理,退休人员管理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326.73万元,支出总计326.7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86.03万元;分别增长35.85%。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326.73万元 。
1、财政拨款收入242.11万元;占比74.10% ;为新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41.59万元,占比12.73% ;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入的两网化协查员生活补贴;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拨入的两网化协查员工资补贴及就业服务中心转入的公益岗协管员工资补贴。
3、其他收入0.11万元,占比0.03%。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 42.92万元,占比13.13%。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326.73万元。
1、基本支出73.50万元,占22.49%;
2、项目支出194.76万元, 占59.61%;
3、年末结转与结余44.62万元,占比13.65%。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4.58万元、支出总计284.58万元。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0.55万元,增长46.66%。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8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62万元,增加49.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6.62万元,占95.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90万元,占2.16%;住房保障(类)支出5.66万元,占2.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0.63万元,支出决算为22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级补助金额增加,在职和退休人员调资,基本支出增加。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级补助资金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数47.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印刷费有所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年初预算数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劳动监察及就业培训活动有所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66.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经费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数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自治区补助资金增多。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数0.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上级补助支出,优先支出上级补助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数87.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1%,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级对新区帮扶特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增加。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3.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4%,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数2.5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医疗补助实际金额小于年初预算数。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6.1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8%,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71万元、津贴补贴15.70万元、奖金1.55万元、绩效工资18.万元、医疗费4.9万元、住房公积金6.4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1万元。
公用经费7.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6万元、手续费0.05亏元、邮电费0.21万元、差旅费0.21万元、工会经费0.72万元、福利费0.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亏元。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零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为零。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支出总计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7 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对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预算完成率达到目标值,预算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符合规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4万元,比2016年增加2.72万元,增长52.11%。主要原因是:由于新进人员增加引起一般设备购置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7万元,其中:货物支出4.07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