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阳和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柳州市鱼峰区阳和街道办事处
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阳和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阳和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阳和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阳和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2、及时分析形势,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3、组织开展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流动人口联合服务管理,并形成长效机制;
4、统一控制对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统一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其中诉求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程序做好现场化解或分流办理、督办结案等工作;
5、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组织做好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禁毒、打击传销和反邪教工作;
6、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创建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维稳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7、组织、指导辖区内村委、社区、企事业单位建立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积极开展平安名城建设活动;
8、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州市鱼峰区阳和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阳和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阳和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207.68万元,支出总计207.6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79.18万元;分别增长61.83%。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207.68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89.81万元;占比91.40% ;为柳州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17.88万元,占比8.61%。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207.68万元。
1、基本支出64.67万元,占31.14%;
项目支出125.13万元,占60.25%;
年末结转和结余17.88万元,占8.61%。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7.68万元、207.6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9.18万元,增长61.83%。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9.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4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9.32万元,增加71.7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9.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57万元,公共安全(类)支出81.14万元,占42.7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万元,占4.74%;卫生健康(类)支出2.74万元,占1.44%;住房保障(类)支出5.35万元,占2.8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4万,占17.9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4.9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未产生诉讼费。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8.41万元,支出决算为4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9%。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万,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
5.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项)年初预算数87万元,支出决算数8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消防演练物资经过市场询价后选择质量合格价格实惠的商家完成采购,减少了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数8.48元,支出决算数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2.8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8.资源勘探信息(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02万元,支出决算为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1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19万元、绩效工资16.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99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3万、住房公积金5.35万元。
公用经费2.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89万、维 修(护)费0.62万元、工会经费0.84万元。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 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支出总计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9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189.8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1.40%。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本级单位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2.35万元,比2018年减少2.79万元,减少54.28%,减少原因为减少了办公用品的购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6万元,其中:货物支出2.99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8.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新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