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支出总表(分经济分类科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八、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一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适应阳和新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需要,加强新区财政资金支付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号)、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桂财办〔2011〕14号)、《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方案》(阳财字[2012]4号)等规定,制订本制度。
阳和工业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阳和新区财政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负责办理阳和新区财政国库管理改革资金收、付的具体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
1、办理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等有关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具体业务,管理预算单位的预留印鉴。
2、根据预算控制数、预算指标和批准的分月用款计划,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3、按照规定程序审核预算单位支付申请,核实财政直接支付金额,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指令。按批准的用款计划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开具相关凭证,通知银行部门,办理支付结算。
4、及时办理财政支出结报,按日向国库报送支出报表。
5、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建立账册管理体系,登记总账及明细账,并定期与国库科、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账务。
6、会同信息中心,通过局网络系统及时向国库科和部门预算管理科室提供预算单位预算指标使用和结余情况的查询。
中心本着“服务、廉洁、优质、高效、”的原则办理各项业务。
(二)机构设置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为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财政局下层二级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5人,离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公开01表)
二、部门预算支出总表(分经济分类科目)(公开02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开03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04表)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公开05表)
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公开06表)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公开07表)
八、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公开08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总表(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公开11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12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总预算72.30万元,同比增加7.17万元,同比增长11%。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30万元,同比增加7.17万元,同比增长11%。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支出总预算7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99%,同比增加7.17万元,同比增长13.57%。项目支出12.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01%,同比无增减变化。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0.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40%,同比增加4.1万元,同比增长8.8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9.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55%,同比增加0.37万元,同比增长3.92%;
(3)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0%,同比减少0.48 万元,同比减少10.25%;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24%,同比增加3.19万元,同比增长64.5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99%,同比增加 7.17万元,同比增长13.5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8.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88%,同比增加11.74万元,同比增长31.9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12%,同比增加0.93万元,同比增长18.09%。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5.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1%,同比减少5.5万元,同比下降50.4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2.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01%,同比无增减变化。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3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00%。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2.30万元,同比增加 万元,同比增长 %,增加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2.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72.30万元。
(三)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72.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2.3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万元,项目支出12.30万元。其中:
事业运行(财政事务)5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8万元,项目支出12.3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购买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维修等费用。
事业单位离退休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阳和工业新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公积金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7万元,同比无增减,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07万元,同比无增减。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2018年公车保有量1辆,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级单位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7万元,同比增加0.94万元,同比增长18.32%,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业务量增加,基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0个。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资产账面价值共计82.45万元。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实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金额0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