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阳和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表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阳和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分经济分类科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八、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九、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阳和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议、决定。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居(村)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村)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社会救济、拥军优属、优抚安置、殡葬改革、老龄、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六)负责本辖区计划生育和人口(流动人口)、农业、林业、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村镇建设和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组织单位和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地灾监测、防震减灾、森林防火、抢险救灾等工作。
(十三)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阳和街道办事处于2002年11月26日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同年12月20日,中共柳州市鱼峰区委员会发文委托中共柳州市阳和(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工委管理中共鱼峰区阳和街道工作委员会,委托柳州市阳和(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全面管理鱼峰区人民政府阳和街道办事处行政事务。
街道办负责管辖范围内社区、农村建设、基层党建、文化、计划生育、民政、体育、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农林水利等社会公共事业具体工作的实施。街道办内设有行政综合办公室、农林水办公室、民政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武装部、应急办公室等7个部门。3个群众组织:街道工会联合会、街道妇女联合会、街道团工会。另外,街道办下设3个二层机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事务所、计划生育服务站。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由街道直接管理,劳动保障事务所由新区人社局负责管理,计划生育服务站由新区卫计办负责管理。代管3个部门:阳和司法所、阳和工业新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阳和工业新区“美丽阳和”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前,阳和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在古亭大道100号冠亚国际星城17栋第五层。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一)街道办机关本级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21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7人;聘用人员4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9人,其中行政在职4人,事业编制12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3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
(二)司法所
人员编制总数为3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人,聘用人员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人,其中行政在职3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人,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阳和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分经济分类科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八、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九、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阳和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178.49万元,同比增加632.93万元,同比增长13.92%,增加的主要原因:加大清洁家园、六座村二六屯综合示范村建设项目投入。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17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914.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上年结余264万元。
(三)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5178.49万元,同比增加632.93万元,同比增长13.92%。增加的主要原因:加大清洁家园、六座村二六屯综合示范村建设项目投入。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17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49万元,项目支出4847万元。其中: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工作经费;
政务公开审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办公费用(社区、村);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5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22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办综合大楼(街道办、社会事务局、人社局、教办、计生办、计生站)水电及维修维护等费用;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纪检专项工作经费;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工会、妇联及共青团组织宣传经费等;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组织员经费、党建工作经费等;
其他国防动员支出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人武经费、国防教育费;
行政运行(司法)3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基层司法业务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等;
普法宣传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法律宣传教育经费等;
律师公证管理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聘请律师经费及诉讼费等;
社区矫正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项经费等;
其他司法支出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装修、水电及联合办公经费等;
群众文化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参与、补助文体活动及文体设施的维修等费用;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专项经费;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新区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义务兵优待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
其他优抚支出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慰问金;
儿童福利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孤儿救助专项;
老年福利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新区老年人高龄补贴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管理费等;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4万元,主要用于助残专项及助残日活动经费;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专项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补贴等;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3万元,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补助、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及低保家庭慰问费等;
临时救助支出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社会救助及自然灾害救助等;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生活补助。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补助。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3万元,主要用于新区人员养老保险等社保及新区残疾人扶助专项款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专项工作经费;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预防艾滋病宣传经费;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保健费等各项计生经费;
行政单位医疗1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新区人员社保等基本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1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新区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基本支出;
城乡医疗救助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医疗保险补贴及城乡医疗救助专项等;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保险补助等;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36万元,主要用于村屯路灯专项、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费用等;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98万元,主要用于清洁家园、三无小区及社区创卫创城及城乡清洁等专项;
防灾救灾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防火沟维护等;
稳定农民收入补贴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7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老年人补助专项、扶持新区农业生产专项经费等;
农村公益事业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六座村二六屯综合示范村建设及其他农村公益事业;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新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工资社保等费用;
其他农业支出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河长制及农村绿化建设专项等经费;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幸福乡村”建设工作专项活动经费等;
其他水利支出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水利工程专项、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农村排污水沟整治专项经费等;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4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困难户危房改造工程;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村委干部工资、社保及办公费用等;
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村级财务委托代理专项经费;
农村危房改造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村民危房建设专项;
住房公积金2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积金等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1.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78.57万元,公用支出52.93万元。
(一)人员经费支出278.57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71.2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82%,同比增加25.97万元,同比增长10.59%。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增资。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7.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21%,同比增加0.31万元,同比增长4.42%。
(二)公用支出52.9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2.9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97%,同比增加16.96万元,同比增长47.15%。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1万元,与2018年预算基本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0.41万元,比2018年预算基本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公车保有量0辆,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四、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总预算6240.49万元,同比增加1694.93万元,同比增长37.29%。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支出总预算624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1%,同比增加43.23万元,同比增长15%。项目支出59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69%,同比增加1651.7万元,同比增长38.8%。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九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87.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同比增加39.36万元,同比增长11.31%,增加的主要原因:办公楼物业、水电、办公经费等的增长;
(2)国防类科目支出预算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7%,同比增加5万元,同比增长41.67%,增加的主要原因:民兵训练经费增长;
(3)公共安全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63.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3%,同比减少91.07万元,同比下降35.73%,减少的主要原因:司法所新办公楼已装修完成,取消新办公楼装修费用;
(4)文化体育与传媒科目支出预算3元,占支出总预算0.05%,同比减少5万元,同比下降62.5%,减少的主要原因:体育设施的添加与维护费用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922.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79%,同比增加30.81万元,同比增长3.45%,增加的主要原因: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支出及社区专项经费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1.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5%,同比增加2.49万元,同比增长3.59%,增加的主要原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案件的增加;
(7)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3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38%,同比增加259万元,同比增长24.1%;增加的主要原因:加大三无小区专项经费及创文明城宣传投入。
(8)农林水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829.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73%,同比增加503.00万元,同比增长37.93%,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路灯工程、河长制等项目;
(9)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0.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5%,同比减少16.67万元,同比下降29.06%,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31.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1%,同比增加43.23万元,同比增长15%。
其中:
人员支出278.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04%,同比增加26.28万元,同比增长10.42%。
公用支出预算52.9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97%,同比增加16.96万元,同比增长47.1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9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69%,同比增加1651.7万元,同比增长38.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2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38.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9.4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073.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8.16%;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30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1.36%;
其他支出预算4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8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级单位共有2个行政机关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93万元,同比减少117.37万元,同比下降68.92%,减少原因为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558.84万元,同比增加2352万元,同比增长1137.11%,原因为新增二六示范村建设、洒水降尘、新主张保洁承包费、河长制等工程服务类项目。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0个。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阳和街道办事处资产账面价值共计1697万元。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实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金额3451.7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51.7万元。项目分别为: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预算金额10万元;
2.河长制专项,预算金额120万元;
3.清洁家庭(环卫清洁保洁外包经费)项目,预算金额700万元;
4.六座村二六屯综合示范村建设项目,预算金额2000万元。
5.三无小区、社区创卫创城及城乡清洁专项,预算金额173万元。
6.预防艾滋病宣传,预算金额3万元。
7.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预算金额9万元。
8.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预算金额103万元。
9.残疾人补贴救助专项,预算金额55万元。
10.老年人补助专项,预算金额235.7万元。
1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
12.“法治文化惠民行”宣传活动,预算金额3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