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公共就业管理服务,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积极开展各类招聘活动,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持续深入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核查、待遇发放等常规性工作,持续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
(三)劳动保障监察,做好劳动用工监察调解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持续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为阳和人社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0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支总预算313.77万元,同比减少31.65万元,同比下降9.16%。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入总预算313.77万元,同比减少31.65万元,同比下降9.16%。其中: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13.7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减少10.15万元,同比下降3.13%。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就业再就业经费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劳保中心和就业保障事务所不再合署办公,部分职能和人员已经调整到就业保障事务所,劳保中心财政预算收入减少。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313.7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94.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20%,同比增加9.85万元,同比增长11.60%。项目支出预算219.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80%,同比减少41.50万元,同比下降15.93%。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07%,同比减少35.90万元,同比下降10.74%;
2.卫生健康支出8.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1%,同比增加3.14万元,同比增长58.82%;
3.住房保障支出6.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2%,同比增加1.11万元,同比增长18.91%。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94.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20%,同比增加9.85万元,同比增长11.60%。
2.项目支出预算219.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80%,同比减少41.50万元,同比下降15.93%。
2022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就业再就业经费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就业保障事务所和劳保中心不再合署办公,部分业务和人员已经分流到就业保障事务所,人员经费预算相应减少;二是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不稳定,很多就业招聘活动由线下招聘改为线上招聘,经费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3.77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13.7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7万元,项目支出219.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行6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资支出、办公费用、差旅费等必要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0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监察及社保业务工作人员服装费支出。
(三)劳动保障监察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经费、业务培训费、宣传资料经费等支出。
(四)就业管理事务13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1.00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再就业专项活动支出和两网化人员、公益岗人员工资支出。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保工作经费支出。
(六)行政单位离退休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计生奖励,春节慰问和生活补助。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支出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八)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用于缴纳单位职业年金。
(九)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5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4.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基础养老金补助支出、缴费补贴支出、丧葬补助金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医保局规定的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医疗费。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二)住房公积金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7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1.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3.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公车保有量0辆,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29.16万元,同比增加12.16万元,增长71.53%。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3.43%,同比减少6.00万元,下降85.71%。
分散采购预算28.1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6.57%,同比增加18.16万元,增长181.60%。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9.1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29.16万元,通过政府性基金安排采购支出预算0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2022年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行政运行预算13.06万元,同比增加3.34万元,增长34.42%,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行必要的办公用品、差旅费、交通费用等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增加的原因:基本支出各项经费都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新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新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新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