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有关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
(二)负责检查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三)依法受理辖区内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以及与之相关的信访处置和答复。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等相关案件的受理、调查、上报、转办等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以及人员培训的工作。负责处置涉及劳动保障有关的维稳突发事件。
(五)负责辖区内就业和再就业、职业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实名登记、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相关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理工作。起草辖区内被征地项目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测算等工作。
(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为阳和人社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21.64万元,同比减少92.13万元,同比下降29.36%。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预算221.64万元,同比减少92.13万元,同比下降29.36%。其中: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21.64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减少92.13万元,同比下降29.36%。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主要是人员经费和相关项目经费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岗位人员经费减少;二是落实新区相关财政要求缩减项目经费支出;三是招聘会的举办形式有变化,自主举办的次数减少,本级经费支出减少。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221.64万元,基本支出预算83.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7.74%,同比减少11.13万元,同比下降11.74%。项目支出预算1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26%,同比减少81万元,同比下降36.99%。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20%,同比减少91.75万元,同比下降30.76%;
2.卫生健康支出8.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5%,同比减少0.4万元,同比下降4.71%;
3.住房保障支出6.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5%,同比增加0.01万元,同比增长0.14%。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83.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7.74%,同比减少11.13万元,同比下降11.74%。
2.项目支出预算1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26%,同比减少81万元,同比下降36.99%。
2023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主要是人员经费和相关项目经费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岗位人员经费减少;二是落实新区相关财政要求缩减项目经费支出;三是招聘会的举办形式有变化,自主举办的次数减少,本级经费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1.64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21.6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64万元,项目支出138.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行5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资支出、办公费用、差旅费等必要支出。
(二)劳动保障监察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经费、业务培训费、宣传资料经费、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助等支出。
(三)就业管理事务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再就业专项活动支出和两网化人员、公益岗人员工资支出。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保工作经费支出。
(六)行政单位离退休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计生奖励,节日慰问等。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支出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八)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用于缴纳单位在编人员职业年金。
(九)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本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基础养老金补助支出、缴费补贴支出、丧葬补助金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医保局规定的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医疗费。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二)住房公积金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6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2.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0.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8万元,同比增加0.18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的原因是公用经费按分类定额标准编制预算,其中的公务接待费按照在职在编人数定额测算生成。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0.18万元,同比增加0.18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的原因是公用经费按分类定额标准编制预算,其中的公务接待费按照在职在编人数定额测算生成。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公车保有量0辆,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同比减少26.66万元,下降91.43%。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100%;分散采购预算2.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25.66万元,下降91.12%。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2.5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采购支出预算0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公开的项目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预算支出52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52万元,通过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具体指标设置情况详见表12。
十三、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行政运行预算10.71万元,同比减少2.35万元,下降18%,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行必要的办公用品、差旅费、交通费用等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减少的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压减部分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第三部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表11)
十二、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表12)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