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7451316466/2022-42988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 成文日期:
- 2022年10月14日
- 标 题:
- 阳管办〔2022〕16号 关于成立阳和工业新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阳管办〔2022〕16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0月14日
- 相关解读:
阳管办〔2022〕16号 关于成立阳和工业新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区各局、办,阳和街道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州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柳政办〔2022〕213号)精神,决定成立阳和工业新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及柳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姚 芳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林政磊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梁培忠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局长
覃 树 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谢 伟 市公安局柳东分局副局长
成 员:陈林华 党群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长(兼)
孟文瑜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谭宛加 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覃 树 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吴 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副
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辖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副局长吴洋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参加。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召开时间、议题和参加单位由召集人决定。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2022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