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7451316466/2021-141116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15日
标  题:
阳管发〔2021〕51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迎接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管发〔2021〕5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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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管发〔2021〕51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迎接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07-01 09:00   

各局、办,阳和街道办,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迎接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1日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迎接2021年国家

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2015版)》的规定,全国爱卫会将于2021年年底前对柳州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复审。为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做好迎接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确保以优异成绩通过复审,实现我市蝉联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目标,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能力。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公众参与”的原则,以迎接全国爱卫会对我市进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契机,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完善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健康水平,逐步健全完善城市综合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健康、宜居、美丽、幸福家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健康新区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21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确保我市蝉联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公共卫生设施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居民群众卫生意识和对环境卫生状况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新区宜居环境进一步优化;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迎接2021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成立新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 颖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陈国清党工委副书记

杨 帆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覃伟尧办公室主任

       陈林华党群工作部部长

       于辉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曹 勇财政局局长

       莫 彬经济发展局局长

       莫伟寿规划建设局局长

       江德长投资促进局局长

       罗全文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

       宋启华行政审批局局长

       郭文斌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主任

       韦昌堂阳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阳和司法所所长(兼)

       邱振华应急管理局局长

       江涛工会副主席

       王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局长

       梁培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局

       罗 军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税务局副局长

       陈华明市公安局柳东分局局长

       庞 毅北部生态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迎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局长

       黄达保柳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王本军柳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闫仁杰柳东交警大队大队长

       覃 树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临时负责人

       陈崎坤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新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新区复审办”),新区复审办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新区开展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各项工作。新区复审办主任由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罗全文兼任,副主任由创卫办负责人蒙岸兼任。新区复审办分综合组、文秘组、宣传组、督查组,工作人员由彭雁、卢容英、谢加周3人组成。

四、实施步骤

2021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分为启动阶段、集中攻坚阶段、巩固提升阶段3个阶段。实施步骤如下:

(一)启动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

1.各成员单位组建迎接国卫复审工作队伍,专职负责开展迎接国卫复审各项工作。

2.新区复审办制定出台国卫复审工作方案,召开新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推进会;新区各成员单位建立完善复审迎检工作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实现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科室抓落实工作机制,落实爱国卫生专兼职人员,按照目标责任管理机制要求,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全面的督查、整改、提升。

3.新区复审办和各成员单位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国卫复审迎检相关专题培训、业务培训以及技术指导等活动。新区各成员单位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中各自的职能和分工,分别对所辖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基础数据库及罗列问题清单,明确检查所有点位信息及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工作计划。新区复审办对各成员单位迎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及通报。

4.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迎接国卫复审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迎检氛围,提高群众对复审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5.启动爱国卫生全民参与专项行动、市容环境卫生巩固提升行动、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村容村貌改善专项行动、农贸市场卫生整治专项行动、建筑工地规范化整治专项行动、食品安全保卫行动、重点场所卫生清洁行动及居民小区卫生改善升级行动共“八大”专项行动,各牵头单位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明确各责任单位职责及分工。

6.各成员单位做好迎接2021年国卫复审工作预算,增加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环卫保洁、病媒生物防制及国卫复审宣传等相关经费投入。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0年3月1日至4月30日)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以爱国卫生月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广泛发动机关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以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群众运动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作用,大力开展卫生创建、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除“四害”等活动。

2.强化专项行动。新区各成员单位按照行业牵头,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组织有序,协调联动,重点推进爱国卫生全民参与专项行动、市容环境卫生巩固提升行动、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村容村貌改善专项行动、农贸市场卫生整治专项行动、建筑工地规范化整治专项行动、食品安全保卫行动、重点场所卫生清洁行动及居民小区卫生改善升级行动共八大专项行动。

3.强化责任目标管理。新区各成员单位按照目标责任管理机制要求及分工,对各项目标责任进行全面的督查、整改,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落实、成效显著,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国家的复审。新区复审办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联席会,对各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考核和通报。

4.强化宣传发动。各成员单位及时报道复审迎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强化舆论监督;各责任单位在城市的窗口地带和重点区域建立大型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公益广告宣传牌,在单位、街道、社区、农贸市场开辟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专栏;结合重大活动,通过宣传栏、文化活动等多种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国卫复审宣传活动。

5.强化督导检查。新区复审办各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以及各街道、社区认真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组织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6.做好迎检准备。按照2020年自治区爱卫办复核提出的意见和整改要求,全方位对各个项目进行查漏补缺、整改提高,同时全面完成复审迎检工作资料建档。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5月1日至12月31日)

1.继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组织开展各类问题整改工作,全面进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阶段。

2.继续抓好“八大专项行动”工作。着力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巩固提升管理水平。

3.继续抓好督导检查。各部门按照职能和责任目标,继续强化督导工作,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全面落实各项迎检工作。全面检查各项工作指标整改落实、提升情况,落实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新区积极迎接国家暗访专家组复审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按照新区管委会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形成统一领导、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监督到位的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部门要完善信息互通渠道,加强与复审办、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及业务合作,提高问题处理能力和效率,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协同推进国卫复审各项工作事项落实,实现整体联动。

(三)强化人财保障。各部门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常态化工作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确保爱国卫生、国卫复审等各项常态化开展。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加强对复审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牵头单位要认真对照责任目标和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职能,落实定期和不定期督查、考核、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听取居民群众意见,建立健全群众投诉和参与监督工作机制。

(五)强化整改提升。各部门认真建立所管辖领域基础数据库,详细制定问题清单,有计划地开展自查整改及督查整改工作,同时深刻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方案》实施之后,将重点考核各单位自查整改和整改完成情况,促进各部门履职尽责,保障整治工作成效。

附件: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迎接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2021年7月1日印发  

  


管委会文件
索  引  号:
114502007451316466/2021-141116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15日
标  题:
阳管发〔2021〕51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迎接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管发〔2021〕5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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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管发〔2021〕51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迎接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07-01 09:00   

各局、办,阳和街道办,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迎接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1日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迎接2021年国家

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2015版)》的规定,全国爱卫会将于2021年年底前对柳州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复审。为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做好迎接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确保以优异成绩通过复审,实现我市蝉联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目标,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能力。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公众参与”的原则,以迎接全国爱卫会对我市进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契机,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完善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健康水平,逐步健全完善城市综合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健康、宜居、美丽、幸福家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健康新区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21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确保我市蝉联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公共卫生设施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居民群众卫生意识和对环境卫生状况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新区宜居环境进一步优化;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迎接2021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成立新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 颖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陈国清党工委副书记

杨 帆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覃伟尧办公室主任

       陈林华党群工作部部长

       于辉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曹 勇财政局局长

       莫 彬经济发展局局长

       莫伟寿规划建设局局长

       江德长投资促进局局长

       罗全文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

       宋启华行政审批局局长

       郭文斌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主任

       韦昌堂阳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阳和司法所所长(兼)

       邱振华应急管理局局长

       江涛工会副主席

       王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局长

       梁培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局

       罗 军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税务局副局长

       陈华明市公安局柳东分局局长

       庞 毅北部生态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迎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局长

       黄达保柳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王本军柳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闫仁杰柳东交警大队大队长

       覃 树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临时负责人

       陈崎坤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新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新区复审办”),新区复审办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新区开展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各项工作。新区复审办主任由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罗全文兼任,副主任由创卫办负责人蒙岸兼任。新区复审办分综合组、文秘组、宣传组、督查组,工作人员由彭雁、卢容英、谢加周3人组成。

四、实施步骤

2021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分为启动阶段、集中攻坚阶段、巩固提升阶段3个阶段。实施步骤如下:

(一)启动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

1.各成员单位组建迎接国卫复审工作队伍,专职负责开展迎接国卫复审各项工作。

2.新区复审办制定出台国卫复审工作方案,召开新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推进会;新区各成员单位建立完善复审迎检工作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实现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科室抓落实工作机制,落实爱国卫生专兼职人员,按照目标责任管理机制要求,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全面的督查、整改、提升。

3.新区复审办和各成员单位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国卫复审迎检相关专题培训、业务培训以及技术指导等活动。新区各成员单位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中各自的职能和分工,分别对所辖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基础数据库及罗列问题清单,明确检查所有点位信息及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工作计划。新区复审办对各成员单位迎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及通报。

4.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迎接国卫复审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迎检氛围,提高群众对复审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5.启动爱国卫生全民参与专项行动、市容环境卫生巩固提升行动、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村容村貌改善专项行动、农贸市场卫生整治专项行动、建筑工地规范化整治专项行动、食品安全保卫行动、重点场所卫生清洁行动及居民小区卫生改善升级行动共“八大”专项行动,各牵头单位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明确各责任单位职责及分工。

6.各成员单位做好迎接2021年国卫复审工作预算,增加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环卫保洁、病媒生物防制及国卫复审宣传等相关经费投入。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0年3月1日至4月30日)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以爱国卫生月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广泛发动机关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以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群众运动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作用,大力开展卫生创建、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除“四害”等活动。

2.强化专项行动。新区各成员单位按照行业牵头,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组织有序,协调联动,重点推进爱国卫生全民参与专项行动、市容环境卫生巩固提升行动、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村容村貌改善专项行动、农贸市场卫生整治专项行动、建筑工地规范化整治专项行动、食品安全保卫行动、重点场所卫生清洁行动及居民小区卫生改善升级行动共八大专项行动。

3.强化责任目标管理。新区各成员单位按照目标责任管理机制要求及分工,对各项目标责任进行全面的督查、整改,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落实、成效显著,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国家的复审。新区复审办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联席会,对各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考核和通报。

4.强化宣传发动。各成员单位及时报道复审迎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强化舆论监督;各责任单位在城市的窗口地带和重点区域建立大型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公益广告宣传牌,在单位、街道、社区、农贸市场开辟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专栏;结合重大活动,通过宣传栏、文化活动等多种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国卫复审宣传活动。

5.强化督导检查。新区复审办各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以及各街道、社区认真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组织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6.做好迎检准备。按照2020年自治区爱卫办复核提出的意见和整改要求,全方位对各个项目进行查漏补缺、整改提高,同时全面完成复审迎检工作资料建档。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5月1日至12月31日)

1.继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组织开展各类问题整改工作,全面进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阶段。

2.继续抓好“八大专项行动”工作。着力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巩固提升管理水平。

3.继续抓好督导检查。各部门按照职能和责任目标,继续强化督导工作,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全面落实各项迎检工作。全面检查各项工作指标整改落实、提升情况,落实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新区积极迎接国家暗访专家组复审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按照新区管委会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形成统一领导、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监督到位的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部门要完善信息互通渠道,加强与复审办、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及业务合作,提高问题处理能力和效率,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协同推进国卫复审各项工作事项落实,实现整体联动。

(三)强化人财保障。各部门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常态化工作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确保爱国卫生、国卫复审等各项常态化开展。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加强对复审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牵头单位要认真对照责任目标和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职能,落实定期和不定期督查、考核、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听取居民群众意见,建立健全群众投诉和参与监督工作机制。

(五)强化整改提升。各部门认真建立所管辖领域基础数据库,详细制定问题清单,有计划地开展自查整改及督查整改工作,同时深刻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方案》实施之后,将重点考核各单位自查整改和整改完成情况,促进各部门履职尽责,保障整治工作成效。

附件: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迎接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2021年7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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