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7451316466/2021-142318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23日
标  题:
阳管发〔2021〕22号 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阳和工业新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管发〔2021〕2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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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管发〔2021〕22号 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阳和工业新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04-05 09:00   

阳和街道办事处、各村委:

为做好阳和工业新区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切实完成2021阳和工业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任务,确保补贴政策全面落实,现将《阳和工业新区202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323


阳和工业新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1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阳和工业新区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补贴政策全面落实,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2021年,阳和工业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和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方法等内容和要求仍然按照2016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201694号)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列为2021年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补贴政策目标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13号)为指导,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改革粮食生产补贴政策体系为手段,创新粮食生产经营机制和财政支农机制,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促进粮食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在20216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

二、基本原则

(一)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即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要进一步简化程序、统一发放要求,辖区内统一发放标准,减少工作环节,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二)保补挂钩,注重绩效。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明确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属于补贴范围。对于一年生草本的果品类作物,如种植西瓜、草莓等作物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可以予以补贴;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不予补贴。各级国有农场职工承包经营的耕地属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且符合补贴条件的,都应予以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包经营国有农场耕地的职工向耕地所在地的政府部门申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促进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使政策目标指向更加精准,政策效果与政策目标更加一致,进一步拓展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政策空间。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补贴发放过程中要始终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资金直补到户、据实进行结算”,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补贴对象

此次补贴对象为阳和工业新区内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依据新区的原计税面积为准)。农户已流转给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的耕地,补贴资金仍直接发放给承包耕地的农户。由农场自己经营耕种或流转给非本农场职工的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的耕地,不给予此项补贴。

四、补贴标准

以自治区下达补贴资金总额及阳和工业新区原计税面积为准(剔除撂荒地、改变用途等耕地面积),测算补贴标准,最终以阳和工业新区上报柳州市财政局、农业局备案的金额为准。

五、补贴用途

为引导农民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保护,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补贴资金应引导农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二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秸秆还田青贮发展食草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三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动保护地力;四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拨付发放和落实

(一)此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涉及农户多、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要高度重视,本着对种粮农户负责的态度,按照以下步骤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户。(时间安排:202141日至2021630日)

1.公示阶段(41-47日)。以村为单位将各种粮农户的种粮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公示核对无误后,各村要将种粮补贴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村委会公章,由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后上报阳和街道办事处。

2.审核把关阶段(56日)。阳和街道办事处对各村上报的补贴花名册进行核实无误后,加盖办事处公章和主要领导签字后,分别报送一份至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审核。

3.资金发放阶段(56-630日)。农村信用联社在财政补贴资金到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补贴花名册),将补贴款从专用账户转入每个补贴对象的结算账户上。由阳和街道办事处派专人负责资金发放工作,并对农村信用联社打印出来的发放明细表认真核对后,抄送一份至新区财政局。

(二)具体要求

1.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明细档案。由村委会按照上级制定的统一制定格式逐户核实、填写,经审核合格后在阳和街道办事处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在补贴过程中形成的所有登记表、补贴资金发放清册等原始凭证都要立卷归档保存。

2.加强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中央下达的补贴经费和配套的工作经费,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执行,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补贴资金执行“一折通”统一发放和实名制管理,严禁截留挪用和代扣收费。

3.严格公示制度。阳和街道办事处要认真核实本辖区内受补贴农户基础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补贴面积等内容,确保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通过《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生成每个村组的农户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加盖公章后,在村内公示7天,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农民了解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做到补贴信息公开透明。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应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补贴网系统向新区上传所有信息,并将纸质文件呈报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审核。

4.强化资金管理。要落实补贴资金专户管理。要防止出现错统漏统,坚决杜绝虚报、多报、压报补贴,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各村委要做好土地流转后的协调工作,认真做好身份核实确认,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耕地承包权农户手中。凡是有纠纷的土地,暂时不列入补贴范围,待明确土地权属后再予以追补。

村委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可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

5.完善档案管理。新区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阳和街道办事处要收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包括:以村为基本单位、阳和街道办事处盖章的补贴面积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经村委会盖章和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新区的批复实施方案、补贴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

附件:阳和工业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附件

阳和工业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村名

播种面积

(亩)

补贴标准(元/亩)

补贴金额

(元)

社湾村

359.43

101.2

36374.31

六座村

431.78

101.2

43696.14

合计

791.21

101.2

80070.4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2021年3月23日印发

  


管委会文件
索  引  号:
114502007451316466/2021-142318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23日
标  题:
阳管发〔2021〕22号 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阳和工业新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管发〔2021〕2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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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管发〔2021〕22号 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阳和工业新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04-05 09:00   

阳和街道办事处、各村委:

为做好阳和工业新区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切实完成2021阳和工业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任务,确保补贴政策全面落实,现将《阳和工业新区202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323


阳和工业新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1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阳和工业新区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补贴政策全面落实,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2021年,阳和工业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和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方法等内容和要求仍然按照2016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201694号)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列为2021年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补贴政策目标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13号)为指导,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改革粮食生产补贴政策体系为手段,创新粮食生产经营机制和财政支农机制,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促进粮食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在20216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

二、基本原则

(一)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即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要进一步简化程序、统一发放要求,辖区内统一发放标准,减少工作环节,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二)保补挂钩,注重绩效。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明确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属于补贴范围。对于一年生草本的果品类作物,如种植西瓜、草莓等作物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可以予以补贴;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不予补贴。各级国有农场职工承包经营的耕地属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且符合补贴条件的,都应予以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包经营国有农场耕地的职工向耕地所在地的政府部门申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促进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使政策目标指向更加精准,政策效果与政策目标更加一致,进一步拓展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政策空间。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补贴发放过程中要始终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资金直补到户、据实进行结算”,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补贴对象

此次补贴对象为阳和工业新区内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依据新区的原计税面积为准)。农户已流转给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的耕地,补贴资金仍直接发放给承包耕地的农户。由农场自己经营耕种或流转给非本农场职工的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的耕地,不给予此项补贴。

四、补贴标准

以自治区下达补贴资金总额及阳和工业新区原计税面积为准(剔除撂荒地、改变用途等耕地面积),测算补贴标准,最终以阳和工业新区上报柳州市财政局、农业局备案的金额为准。

五、补贴用途

为引导农民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保护,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补贴资金应引导农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二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秸秆还田青贮发展食草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三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动保护地力;四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拨付发放和落实

(一)此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涉及农户多、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要高度重视,本着对种粮农户负责的态度,按照以下步骤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户。(时间安排:202141日至2021630日)

1.公示阶段(41-47日)。以村为单位将各种粮农户的种粮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公示核对无误后,各村要将种粮补贴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村委会公章,由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后上报阳和街道办事处。

2.审核把关阶段(56日)。阳和街道办事处对各村上报的补贴花名册进行核实无误后,加盖办事处公章和主要领导签字后,分别报送一份至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审核。

3.资金发放阶段(56-630日)。农村信用联社在财政补贴资金到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补贴花名册),将补贴款从专用账户转入每个补贴对象的结算账户上。由阳和街道办事处派专人负责资金发放工作,并对农村信用联社打印出来的发放明细表认真核对后,抄送一份至新区财政局。

(二)具体要求

1.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明细档案。由村委会按照上级制定的统一制定格式逐户核实、填写,经审核合格后在阳和街道办事处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在补贴过程中形成的所有登记表、补贴资金发放清册等原始凭证都要立卷归档保存。

2.加强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中央下达的补贴经费和配套的工作经费,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执行,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补贴资金执行“一折通”统一发放和实名制管理,严禁截留挪用和代扣收费。

3.严格公示制度。阳和街道办事处要认真核实本辖区内受补贴农户基础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补贴面积等内容,确保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通过《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生成每个村组的农户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加盖公章后,在村内公示7天,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农民了解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做到补贴信息公开透明。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应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补贴网系统向新区上传所有信息,并将纸质文件呈报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审核。

4.强化资金管理。要落实补贴资金专户管理。要防止出现错统漏统,坚决杜绝虚报、多报、压报补贴,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各村委要做好土地流转后的协调工作,认真做好身份核实确认,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耕地承包权农户手中。凡是有纠纷的土地,暂时不列入补贴范围,待明确土地权属后再予以追补。

村委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可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

5.完善档案管理。新区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阳和街道办事处要收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包括:以村为基本单位、阳和街道办事处盖章的补贴面积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经村委会盖章和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新区的批复实施方案、补贴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

附件:阳和工业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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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和工业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村名

播种面积

(亩)

补贴标准(元/亩)

补贴金额

(元)

社湾村

359.43

101.2

36374.31

六座村

431.78

101.2

43696.14

合计

791.21

101.2

80070.4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2021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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