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管复〔2020〕12号 关于同意中房江湾郡(一期)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批复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分析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3〕833号)和《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柳发改重大〔2015〕3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组织相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对《中房江湾郡(一期)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项目代码:2019-450212-47-03-010774)进行评估,评估意见如下:
一、项目位于柳州市古灵大道与双沙路交叉口东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12栋住宅、商业裙房1栋、幼儿园1栋及配套公建(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公厕、门卫、消防控制室等),配套建设围墙、景观绿化、道路及铺装、给排水、供配电、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预留)等配套设施。《中房江湾郡(一期)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的依据、方法正确,文本较为规范、内容基本齐全,做了较为细致的调查工作,深度基本符合《重大固定资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大纲(试行)》(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有关要求。
二、拟建项目合法、合理、可行、可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经落实各项防范和化解措施后经评估为低风险等级。评估意见认为,本项目选址合理,采取的工程方案、生态环境污染等各方面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较为合理,项目对所在地负面的社会影响较少,正面影响比较明显。虽然项目存在一些风险程度较小和一般的单因素风险,但通过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可以显著降低单因素风险的风险程度,有效降低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建设单位应重视项目所涉及被征地拆迁居民的征拆补偿工作,重视项目施工过程中环境带来的污染和影响,认真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和化解措施,及时消除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项目顺利建设。
请你公司尽快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此复。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24日
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