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7451316466/2023-06507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08日
- 标 题:
- 阳管发〔2023〕4号 关于废止《阳和工业新区老年人优待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阳管发〔2023〕4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2月08日
- 相关解读:
阳管发〔2023〕4号 关于废止《阳和工业新区老年人优待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3-02-08 09:00  
各局、办,阳和街道办,各相关部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柳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经研究,决定废止以下文件:
一、《关于印发〈阳和工业新区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阳管发〔2014〕34号);
二、《关于印发〈阳和新区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阳管发〔2014〕35号);
三、《关于印发〈阳和工业新区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补贴发放细则(修订版)〉的通知》(阳管规〔2020〕2号)。
以上文件自2022年8月1日起予以废止,不再作为规范性文件依据执行。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2023年2月8日印发
分享本页面至: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桂公网安备:450290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