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7451316466/2023-29737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标  题:
阳管发〔2023〕42号 关于印发《阳和工业新区开展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管发〔2023〕4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文件下载:
下载
相关解读:

阳管发〔2023〕42号 关于印发《阳和工业新区开展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3-11-28 09:00   
柳 城 县

新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阳和街道办事处:

现将《阳和工业新区开展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28日    


阳和工业新区开展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

经济责任审计方案

根据《柳州市民政局 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开展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民发〔2023〕4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专项审计工作组

为加强对新区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决定成立阳和工业新区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高勇      党工委副书记、三级调研员

副组长:邱振华  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

成员:蓝菲菲    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周圣洁     财政局副局长

     谭宛加    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专项审计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谭宛加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党群工作部、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各抽调1名讲政治、精业务、熟基层的工作人员组成。

二、审计时间及对象

审计开展时间为2023年10月-2024年11月。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启动审计工作,2023年底前,审计面要达到20%以上(即至少完成1个社区审计工作);2024年6月前,审计面要达到70%以上(即至少完成3个社区审计工作);2024年11月前,100%完成审计工作。

审计对象为2021年城市社区“两委”换届以来,辖区各社区现任及离任的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或主持全面工作的人员。

三、审计内容

审查2021年换届以来社区重要事务、重点工程、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支出等内容,以及社区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一)任期内社区建设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

(三)政府拨入资金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五)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管理和使用情况;

(六)资产经营保值、增值和收益情况;

(七)财务会计报表、凭证、账簿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八)建设项目的预算、决算及管理情况;

(九)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四、审计方式

本次审计采取送达审计和实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专项审计工作组和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审计机构开展集中审计。对重大事项和问题应予以追溯或延伸审计;对情况复杂、账目混乱或发现有重大经济问题的社区,必须进行实地审计。

五、审计步骤

(一)自查准备阶段(2023年11月上旬)。以社区为单位开展自查工作,阳和街道要组织各社区全面收集和整理社区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成员情况及管理制度,任期内社区建设主要任务完成情况,作出经济决策的会议纪要、记录,资产清查、财务收支的会计账册、报表、凭证等相关资料,以及专项审计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被审计的社区主要负责人应当在专项审计组开展工作5日内,提交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与财务收支事项有关的书面自查报告,应包括职责范围、履行职责情况,与工作有关的财务收支情况,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接受上级或其他部门检查情况,遵守财经法纪及廉政规定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审计实施阶段(2023年11月下旬-2024年10月)。专项审计工作组结合有关数据和资料,开展社区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等审计工作,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遗不漏。对社区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的整体情况,可通过实地调查、访问知情人员等形式进行全面了解,对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要进行核实;对从资料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进一步查找问题线索和源头;对社区重要事务、重点工程、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支出等内容要进行重点审计,并搜集整理好相关审计证据;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结果,要及时与阳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沟通反馈,并向新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三)审计报告阶段(2024年11月上旬前)。新区专项审计组根据所掌握的审计资料进行分析,对社区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作出评价,及时拟出审计报告。在评价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确定经济责任时,要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主观与客观、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界限。审计报告在提交前应征询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社区的意见,对提出的不同意见要进行复核;复核属实的,应予纠正;复核无误的,应向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社区作出反馈。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社区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四)结果公示阶段(2024年11月下旬前)。审计工作结束后,专项审计组负责将审计情况形成审计报告,提交新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社区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各社区要安排核实人员,接待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公示期满后,审计报告汇总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备案。

六、审计结果处理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作出审计决定或意见,报经新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照问题的不同性质,依法依纪作出处理。

(一)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作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评议社区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实行罢免、撤职、奖惩的参考依据。

(二)对社区主要负责人及社区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专项审计组和阳和街道应当责令其改正,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社区主要负责人违反党纪的,有关情况报送纪检监察机关,由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党纪处分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被审计的社区主要负责人及其社区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或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资料的;或阻碍审计检查的;或拒不执行审计决定,报复陷害相关人员的,由阳和街道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被审计查出并移交的问题,由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阳和街道和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审计。要集中人力、物力,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开展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严格遵守审计程序,认真做好审计笔录,全面搜集审计证据,做到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专项审计工作组在工作中要廉洁奉公,杜绝吃拿卡要、借机刁难,不准泄露审计事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

(二)加强督查指导。专项审计工作组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掌握审计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因审计工作不认真、不扎实造成严重后果或群体性事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2023年11月28日印发

1


管委会文件
索  引  号:
114502007451316466/2023-29737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标  题:
阳管发〔2023〕42号 关于印发《阳和工业新区开展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管发〔2023〕4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文件下载:
下载
相关解读:

阳管发〔2023〕42号 关于印发《阳和工业新区开展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3-11-28 09:00   
柳 城 县

新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阳和街道办事处:

现将《阳和工业新区开展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28日    


阳和工业新区开展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

经济责任审计方案

根据《柳州市民政局 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开展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民发〔2023〕4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专项审计工作组

为加强对新区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决定成立阳和工业新区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高勇      党工委副书记、三级调研员

副组长:邱振华  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

成员:蓝菲菲    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周圣洁     财政局副局长

     谭宛加    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专项审计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谭宛加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党群工作部、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各抽调1名讲政治、精业务、熟基层的工作人员组成。

二、审计时间及对象

审计开展时间为2023年10月-2024年11月。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启动审计工作,2023年底前,审计面要达到20%以上(即至少完成1个社区审计工作);2024年6月前,审计面要达到70%以上(即至少完成3个社区审计工作);2024年11月前,100%完成审计工作。

审计对象为2021年城市社区“两委”换届以来,辖区各社区现任及离任的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或主持全面工作的人员。

三、审计内容

审查2021年换届以来社区重要事务、重点工程、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支出等内容,以及社区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一)任期内社区建设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

(三)政府拨入资金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五)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管理和使用情况;

(六)资产经营保值、增值和收益情况;

(七)财务会计报表、凭证、账簿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八)建设项目的预算、决算及管理情况;

(九)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四、审计方式

本次审计采取送达审计和实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专项审计工作组和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审计机构开展集中审计。对重大事项和问题应予以追溯或延伸审计;对情况复杂、账目混乱或发现有重大经济问题的社区,必须进行实地审计。

五、审计步骤

(一)自查准备阶段(2023年11月上旬)。以社区为单位开展自查工作,阳和街道要组织各社区全面收集和整理社区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成员情况及管理制度,任期内社区建设主要任务完成情况,作出经济决策的会议纪要、记录,资产清查、财务收支的会计账册、报表、凭证等相关资料,以及专项审计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被审计的社区主要负责人应当在专项审计组开展工作5日内,提交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与财务收支事项有关的书面自查报告,应包括职责范围、履行职责情况,与工作有关的财务收支情况,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接受上级或其他部门检查情况,遵守财经法纪及廉政规定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审计实施阶段(2023年11月下旬-2024年10月)。专项审计工作组结合有关数据和资料,开展社区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等审计工作,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遗不漏。对社区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的整体情况,可通过实地调查、访问知情人员等形式进行全面了解,对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要进行核实;对从资料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进一步查找问题线索和源头;对社区重要事务、重点工程、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支出等内容要进行重点审计,并搜集整理好相关审计证据;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结果,要及时与阳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沟通反馈,并向新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三)审计报告阶段(2024年11月上旬前)。新区专项审计组根据所掌握的审计资料进行分析,对社区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作出评价,及时拟出审计报告。在评价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确定经济责任时,要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主观与客观、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界限。审计报告在提交前应征询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社区的意见,对提出的不同意见要进行复核;复核属实的,应予纠正;复核无误的,应向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社区作出反馈。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社区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四)结果公示阶段(2024年11月下旬前)。审计工作结束后,专项审计组负责将审计情况形成审计报告,提交新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社区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各社区要安排核实人员,接待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公示期满后,审计报告汇总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备案。

六、审计结果处理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作出审计决定或意见,报经新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照问题的不同性质,依法依纪作出处理。

(一)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作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评议社区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实行罢免、撤职、奖惩的参考依据。

(二)对社区主要负责人及社区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专项审计组和阳和街道应当责令其改正,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社区主要负责人违反党纪的,有关情况报送纪检监察机关,由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党纪处分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被审计的社区主要负责人及其社区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或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资料的;或阻碍审计检查的;或拒不执行审计决定,报复陷害相关人员的,由阳和街道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被审计查出并移交的问题,由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阳和街道和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审计。要集中人力、物力,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开展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严格遵守审计程序,认真做好审计笔录,全面搜集审计证据,做到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专项审计工作组在工作中要廉洁奉公,杜绝吃拿卡要、借机刁难,不准泄露审计事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

(二)加强督查指导。专项审计工作组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掌握审计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因审计工作不认真、不扎实造成严重后果或群体性事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2023年11月28日印发

1



版权所有: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网站标识码:4502000081
备案号:桂ICP备15007109号-3 桂公网安备:45029002000004号
地址:柳州市柳北区杨柳路7号(柳州市鱼峰区阳和中路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