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7451316466/2022-12085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25日
- 标 题:
- 阳管发〔2022〕2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阳管发〔2022〕2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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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解读:
阳管发〔2022〕2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文件内容,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5日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动经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维护经济社会发展正常秩序,鼓励新区企业春节期间留员工、正常生产经营,对完成新区经济稳增长一季度主要经济目标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用于企业发放员工加班补助、保障安全生产。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奖励对象
(一)工业企业
对2021年工业产值超3亿元,且在2022年春节期间(2022年1月28日至2月8日)日均用电量同比2021年春节期间(2021年2月8日至2月19日)增长5%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二)建筑类企业
对2021年建筑业产值超过10亿元且在2022年1月28日至2月8日期间,有工程造价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正常连续施工的新区建筑业企业。
(三)商贸服务企业
1.对2021年销售额超4亿元,春节期间(2022年1月28日至2月8日)连续正常经营,且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不低于市政府下达的一季度行业目标增速的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
2.对2021年销售额超1亿元,春节期间(2022年1月28日至2月8日)连续正常经营,且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不低于市政府下达的一季度行业目标增速的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
奖励标准
(一)工业企业
1.对符合奖励标准的2021年工业产值10亿元-50亿元(不含)的工业企业,每家按照2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
2.对符合奖励标准的2021年工业产值5亿元-10亿元(不含)的工业企业,每家按照1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
3.对符合奖励标准的2021年工业产值3亿元-5亿元(不含)的工业企业,每家按照5万元标准给予奖励。
(二)建筑类企业
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支持企业用于发放员工加班补助、保障安全生产。春节期间连续正常施工产值达到100万元以上(由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认可)且桂建通人员在岗记录符合要求的给予奖励。
(三)商贸服务企业
1.对2021年销售额超4亿元的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春节期间连续正常经营,且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不低于市政府下达的一季度行业目标增速的,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用于企业发放员工加班补贴、保障安全生产。
2.对2021年销售额超1亿元的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春节期间连续正常经营,在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开展促消费活动,丰富节日市场供给,营造全市新春消费氛围,且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不低于市政府下达的一季度行业目标增速的,给予2万元资金奖励,用于企业发放员工加班补贴、开展促销活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经费来源
奖励资金由新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计划统筹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在春节期间生产的煤、电、气、运等各类要素保障,确保企业生产运行正常。(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发展改革和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或调休,以岗留工、以薪留工,落实好劳动报酬、休假等权益。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努力化解和消除各种风险隐患,规范用工行为。(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和工会)
(三)各类商贸服务业企业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行业防控指南,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经营场所通风、消毒和清洁卫生,严格执行入场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佩戴口罩等要求,把好疫情防控关。
(四)建筑业企业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以及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消防、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做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五)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所有。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2022年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