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管复〔2019〕54号 关于同意柳州市滨江路中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批复
广西柳州市北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分析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3〕833号)和《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柳发改重大〔2015〕3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组织相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对《柳州市滨江路中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项目代码:2017-450205-48-01-008603)进行评估,评估意见如下:
一、项目位于柳北区北部生态新区沙塘镇,北起江湾大道路口,南至古灵大道路口,路线全长3120米,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柳州市滨江路中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的依据、方法正确,文本较为规范、内容基本齐全,做了较为细致的调查工作,深度基本符合《重大固定资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大纲(试行)》(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有关要求。
二、拟建项目合法、合理、可行、可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经评审为低风险。项目选址合理,采取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较为合理,项目对所在地负面的社会影响较少,正面影响比较明显。项目的建设存在一定的社会稳定风险,通过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可以有效降低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建设单位应积极安抚和合理补偿部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做好交通组织管理,重视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环境带来的污染和影响,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和化解措施,及时消除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项目顺利建设。
请你公司尽快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此复。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