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和工业新区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实施方案(2018年修订)》的解读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做好我新区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推动健康扶贫与健康中国战略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让建档立卡患者“看得好病、看得起病、方便看病、少生病”,全面实施“医疗救助解困一批”脱贫攻坚,现将实施方案内容解读如下:
一、本方案是对2016年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印发的《阳和工业新区脱贫攻坚卫生帮扶实施方案》(阳管发〔2016〕61号)的进一步完善。
二、本方案的服务对象为阳和工业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扶贫对象以扶贫部门数据为准,动态管理,一年一审核。
三、本方案的目标任务是:
(一)新区年度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村贫困患者治疗比例达到100%;对患有“9+5”种大病且有治疗意愿的患者开展集中救治,有效治疗率达100%,符合条件治疗的老年人白内障患者全部得到治疗。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门诊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
(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户比例较上年度有所降低。
(四)新区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6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100%。
(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感和满意度达90%以上。
四、本方案主要政策内容有:
1、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政策:对核实核准的患有国家规定9种大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以及白内障、乳腺癌、宫颈癌、肺癌、尘肺病的贫困人口开展集中救治;
2、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基金起付标准、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及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为新区所有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疾病住院补助保险,建立民政医疗救助机制,加强政府兜底保障,新区所有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患者到市公立医院住院,或经同意转诊到上级公立医院住院,住院费用按照新农合、医保允许报销的范围,在该范围内经新农合、医保报销和民政医疗救助后余下自费部分超过总费用10%的部分,可向新区社会事务局申请医疗补助,超出医保目录范围的部分不予补助,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20000元,此外,新区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有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的患者门诊自费部分超过总费用的20%的部分提供医疗补助,同时开展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
3、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免押金政策,“一站式”结算政策:新区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到阳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治疗,100%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
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对精准扶贫对象全部实施“一对一、面对面”签约服务,对需住院治疗的患者,按照分级诊疗、急慢分治的原则,建立绿色通道和转诊机制,联系定点医院确定诊疗方案,实施有效治疗。为家庭成员提供连续协调、方便可及的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