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管发〔2018〕48号 关于印发《阳和工业新区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实施方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
各局、办,阳和街道办,阳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现将《阳和工业新区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实施方案(2018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23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23日印发
阳和工业新区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健康扶贫
实施方案(2018年修订)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做好我新区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推动健康扶贫与健康中国战略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让建档立卡“看得好病、看得起病、方便看病、少生病”,全面实施“医疗救助解困一批”脱贫攻坚,根据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年度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村贫困患者治疗比例达到100%;对核实核准的患有国家规定9种大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以及白内障、乳腺癌、宫颈癌、肺癌、尘肺病的贫困人口开展集中救治,对“9+5”种大病有治疗意愿的患者有效治疗率达100%,符合条件治疗的老年人白内障患者全部得到治疗。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门诊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
(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户比例较上年度有所降低。
(四)新区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6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100%。
(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感和满意度达90%以上。
二、扶贫对象
精准识别后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为新区精准扶贫对象。精准扶贫对象以扶贫部门数据为准,动态管理,一年一审核。
三、主要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根据《柳州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柳卫医〔2017〕4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2018年底基本完成9种国家规定的大病和白内障、乳腺癌、宫颈癌、肺癌、尘肺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救治任务。同步开展其他病种救治工作(主要通过门诊、住院治疗和家庭医生签约上门服务方式)。
(二)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门诊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
1.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诊疗优惠政策。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及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4号)文件有关规定,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基金起付标准、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及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等有关政策规定。
2.推行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商业补充保险。根据桂人社发〔2017〕64号及柳州市扶贫办、财政局、金融办《关于印发柳州市精准扶贫人身意外伤害、疾病住院补助及家庭室内财产损失综合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扶办发〔2017〕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新区所有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疾病住院补助保险,以及家庭室内财产损失保险,用于保障贫困户患者入院救治、意外伤害、疾病身故等。
3.建立民政医疗救助机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治疗产生的医药费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商业保险二次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还可申请民政救助即第三次报销补偿。
4.着力加强政府兜底保障。新区所有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患者到市公立医院住院,或经同意转诊到上级公立医院住院,住院费用按照新农合、医保允许报销的范围,在该范围内经新农合、医保报销和民政医疗救助后余下自费部分超过总费用10%的部分,可向新区社会事务局申请医疗补助,超出医保目录范围的部分不予补助,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20000元,切实解决贫困百姓就医负担。此外,管委会自2018年起给予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有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的患者门诊自费部分超过总费用的20%的部分提供医疗补助,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申报表格详见附件2-1及2-2,所需经费从健康扶贫资金中支出。
5.实施计生家庭关爱保险。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计生“两户”(子女18周岁以下)以及计生特殊家庭等购买关爱保险。
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慈善捐助、财政兜底等医疗保障政策报销和补偿费用,力争实现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90%以上,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门诊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
(三)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模式
新区阳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柳州市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卫医〔2017〕27号)精神,确保贫困户住院患者100%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开通生命“绿色通道”,最大程度方便农村贫困群众就医,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安全、规范、有效的治疗。确保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自费药品、诊疗项目的费用,不能超过住院医疗费用总额的5%,超出部分由治疗机构自行承担。
(四)扎实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核准新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患病人数和患病病种,为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对精准扶贫对象全部实施“一对一、面对面”签约服务,根据贫困人口健康现状和需求,有针对性地为其提供适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签约服务率达100%。各服务团队与签约人群之间要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及时提供出诊、会诊、转诊等服务。
强化慢性病、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开展慢性病患者、重点人群(高血压病、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和结核病等)的筛查,强化患者登记管理和服务随访,确保登记在册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60%以上。对于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重点人群管理和服务随访率达100%。
(五)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档案管理
1.建立贫困人口基本信息档案。
2.建立贫困人口患病人员诊疗、救助档案。
3.建立患有“9+5”种大病人员医疗救助档案。
4.加强健康扶贫系统信息动态管理。完成健康扶贫系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患者患病病种、治疗(门诊、慢病、住院)信息录入工作。具体工作:(1)对调查核实后患病人员信息修改、补充完善;(2)新增患病人员病种、诊疗信息;(3)根据贫困户患者门诊、住院情况,实时录入完善“全区健康扶贫系统平台”相关治疗信息等;(4)实时将慢性病、重点人群(患高血压病、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和结核病人员)特别是贫困户管理和服务随访情况录入“全区健康扶贫系统平台”,确保规范化管理率达60%以上。
5.实时记录、更新签约服务手册中的情况(访视、门诊、住院等信息)。
(六)提高干部与群众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
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大力宣传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等健康扶贫工作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宣传资料入户率达100%,做到家喻户晓。各医疗机构及各村年内至少开展一次以上以“健康扶贫”工作为主题的宣教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或宣传册页覆盖所有贫困家庭户;有相关健康扶贫知识宣传栏、永久性宣传标语等;对每位贫困户住院患者开展床头宣教活动,发放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宣传资料,提高贫困住院患者满意率;向新区各局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发放健康扶贫相关政策文件资料,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
(七)推进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落实
加强对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疫苗针对性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随访管理,提高规范化管理率,各项任务指标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阳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为新区精神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五十五条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免费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指导并提供免费药物供患者服用。在新区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适龄妇女免费“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等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八)强化妇幼健康,落实源头扶贫
落实婚前,孕产期、儿童保健制度,完善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急救网络体系,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5‰以下;严把出生缺陷婚前、孕前、产前、产后四个防治节点,控制出生缺陷发生率,减少因严重致死致残缺陷患儿出生而导致的家庭贫困。
(九)开展新区健康促进三年行动计划
推进健康促进场所建设,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及乡村医生、计生专干等基层卫生计生人员,发放宣传资料,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提升群众素养,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管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社会事务局、财政局、人社局、阳和街道办事处、阳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局,负责统筹协调新区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各项工作,新区各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社会事务局统一部署,建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保障经费投入。在落实国家出台的相关脱贫政策基础上,加大新区医疗卫生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新区财政兜底保障机制,确保专项资金用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建卡贫困户,实行兜底治疗,力争实现新区建卡贫困人口中重特大疾病患者住院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围绕改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身心健康,深入宣传医疗卫生精准扶贫政策,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精准医疗扶贫对象科学合理就医,及时公开扶贫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精准医疗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卫计、扶贫、人社、社保、民政、残联、阳和街道办事处、医疗卫生机构等部门之间要加强健康扶贫信息互通与交换,成立阳和工业新区健康扶贫工作协调小组,每年召开工作协调会议不少于1次,共同协商解决健康扶贫工作中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
(五)实施考核评估。新区社会事务局将新区各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工作的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指标,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扣分处理。建立健全医疗卫生精准扶贫评估机制。
附件:1.阳和工业新区精准扶贫对象医疗补助申请告知书
2-1.阳和工业新区精准扶贫对象住院费用医疗补助申请审批表
2-2.阳和工业新区健康扶贫对象门诊费用医疗补助申请审批表
3.阳和工业新区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健康扶贫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