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促进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11-02 13:06   

  一、编制背景

  2017年9月30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快北部生态新区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快北部生态新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北部生态新区的发展目标。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大新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营造招商引资良好氛围,务实促进项目落地,助推新区产业转型升级,管委会在认真研究相关文件内涵的基础上,对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总体发展规划(2017-2035)》及《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建设总体规划》进行深入分析。根据新区的产业定位规划,结合新区近年来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并参照部分地区先进经验,草拟了《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促进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先后多次书面征求了新区经济发展局等16个相关局办、职能部门的意见及建议,并进行了意见整理及采纳,经中建政研集团有限公司评估修订,形成了《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促进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评估修订稿),再次进行了意见征求。2018年9月10日,该办法提交新区党工委会进行审议,现根据会议指示精神进行修改,并形成定稿。

  二、主要内容

  《办法》结合《柳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和扶持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吸引服务业企业或项目到新区投资,在项目落户、引进、贡献、上规、产业连盟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通过政策引导,促进新区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该《办法》中,第一条主要阐述了办法出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二、第三条规定了办法的适用范围及适用对象。 第十七至第十九条主要规定了办法的明确实施日期及异动。

  三、起草过程

  2017年上半年,管委会便启动了《办法》编制起草的准备工作,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到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经验,开展了对其他地区的政策研究工作;二是对新区现有企业规模、政策扶持力度情况进行数据收集整理;三是对新区可能发展行业进行的可能的企业、项目、财政支出规模进行了模拟测算等。

  通过整理调查研究,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编制了《办法》(讨论稿),并由管委领导牵头,组织新区各相关部门对《办法》先后开展了不少于5次的专题政策讨论会,并先后两次征求了新区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办法》(送审稿);经中建政研集团有限公司评估修订,形成了《办法》(评估修订稿),再次进行了意见征求。于2018年9月10日,现根据党工委会议指示精神进行修改,新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资格审查后,形成定稿。


政策解读

关于《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促进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11-02 13:06   

  一、编制背景

  2017年9月30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快北部生态新区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快北部生态新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北部生态新区的发展目标。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大新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营造招商引资良好氛围,务实促进项目落地,助推新区产业转型升级,管委会在认真研究相关文件内涵的基础上,对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总体发展规划(2017-2035)》及《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建设总体规划》进行深入分析。根据新区的产业定位规划,结合新区近年来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并参照部分地区先进经验,草拟了《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促进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先后多次书面征求了新区经济发展局等16个相关局办、职能部门的意见及建议,并进行了意见整理及采纳,经中建政研集团有限公司评估修订,形成了《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促进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评估修订稿),再次进行了意见征求。2018年9月10日,该办法提交新区党工委会进行审议,现根据会议指示精神进行修改,并形成定稿。

  二、主要内容

  《办法》结合《柳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和扶持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吸引服务业企业或项目到新区投资,在项目落户、引进、贡献、上规、产业连盟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通过政策引导,促进新区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该《办法》中,第一条主要阐述了办法出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二、第三条规定了办法的适用范围及适用对象。 第十七至第十九条主要规定了办法的明确实施日期及异动。

  三、起草过程

  2017年上半年,管委会便启动了《办法》编制起草的准备工作,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到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经验,开展了对其他地区的政策研究工作;二是对新区现有企业规模、政策扶持力度情况进行数据收集整理;三是对新区可能发展行业进行的可能的企业、项目、财政支出规模进行了模拟测算等。

  通过整理调查研究,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编制了《办法》(讨论稿),并由管委领导牵头,组织新区各相关部门对《办法》先后开展了不少于5次的专题政策讨论会,并先后两次征求了新区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办法》(送审稿);经中建政研集团有限公司评估修订,形成了《办法》(评估修订稿),再次进行了意见征求。于2018年9月10日,现根据党工委会议指示精神进行修改,新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资格审查后,形成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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