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系列优惠政策兑现指南(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04-16 15:53   

一、编制背景

2017年9月30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北部生态新区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快北部生态新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北部生态新区的发展目标。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大新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营造招商引资良好氛围,务实促进项目落地,助推新区产业转型升级,管委会在认真研究相关文件内涵的基础上,对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总体发展规划(2017-2035)》及《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建设总体规划》进行深入分析。根据新区的产业定位规划,结合新区近年来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并参照部分地区先进经验,草拟了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系列优惠政策,并于2018年10月29日先后印发了《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办法(试行)》、《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促进现代制造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促进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办法试行》、《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促进创新创业相关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等五个扶持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区营商环境优化建设工作,完善新区优惠政策相关服务,新区起草了《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系列优惠政策兑现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兑现指南》),先后多次书面征求了新区经济发展局等16个相关局办、职能部门的意见及建议,并进行了意见整理及采纳,形成了《兑现指南》,再次进行了意见征求。2019年1月28日,该《兑现指南》提交新区常务会会进行审议,现根据会议指示精神进行修改,并形成定稿。

二、主要内容

(一)政策依据:来源为相对应的《系列优惠政策》;

(二)申请条件:对享受政策的企业在税收属地、注册地址、安全责任、企业依法经营等方面进行了约束;

(三)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企业需向新区管委会提交的申请书、营业执照、审计报告、承诺书以及享受专项奖励政策的佐证材料等;

(四)受理窗口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政策兑现”窗口、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政策兑现”窗口。

(五)受理部门

1、现代制造业发展扶持办法

(1)经发局:产业经济发展贡献、激活现代制造业市场、推进现代制造业重点领域发展;

(2)投促局:企业落户奖励、企业标准厂房用地扶持。

2、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办法

(1)经发局:经营贡献奖;

(2)人社局:高管人才奖励;

(3)投促局:企业落户奖励、办公用房用地补贴。

3、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办法

受理部门:人社局

4、促进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

(1)经发局:经营贡献奖、科技研发、工业设计、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金融服务业、物流业:

(2)投促局:企业落户奖、办公用房补贴、旅游服务业;

(3)社会事务局:文化服务业;

(4)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业。

5、促进创新创业相关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受理部门:经发局。

(六)受理时间

材料收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兑现时间按会计年度,由各政策兑现牵头部门定期组织辖区内企业或机构申报办理上年度扶持专项资金申请。

(七)办理流程

1由财政局根据新区的财政情况,通知新区政策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申报时间;

2、申报企业或机构及个人网上填写申请事项预审;

3、“政策兑现”窗口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根据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窗口递交材料,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予以收件;

3、由新区政策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5个工作日)

4、业务部门实质审核通过后,出具批复意见并转交至新区政策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政策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新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上报本新区行政审议决策会(主任办公会)审核;(15个工作日)

5、审核通过后,由“政策兑现”窗口通知申请人提交申请资金拨付的函、收据等拨付材料,政策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齐上述材料后交到业务主管部门,与财政局办理兑现相关手续。(10个工作日)  

(八)资金的来源

设立“系列优惠政策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来源由本级财政从新区“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由各政策兑现牵头部门每年预算专项资金,并列入本部门下年度预算项目支出。

(九)附件

附件1-5分别为人才、现代制造业、服务业、总部经济、创新创业兑现指南所需的共性材料、专项材料、申请表、个人承诺书、企业承诺书等。

三、起草过程

2017年下半年,新区系列优惠政策行程初稿后,就同步进行相应兑现指南的编制工作,通过整理调查研究,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编制了《兑现指南》(讨论稿),并由管委领导牵头,组织新区各相关部门对《办法》先后开展了不少于3次的专题《兑现指南》讨论会,并先后两次征求了新区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办法(送审稿)》;经中建政研集团有限公司评估修订,形成了《办法(评估修订稿)》,再次进行了意见征求;在2019年1月21日在新区主任办公会审议后,再次进行修改及征求意见。于2019年1月28日上报新区常务会讨论,现根据常务会会议指示精神进行修改,新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资格审查后,形成定稿。



政策解读

关于《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系列优惠政策兑现指南(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04-16 15:53   

一、编制背景

2017年9月30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北部生态新区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快北部生态新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北部生态新区的发展目标。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大新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营造招商引资良好氛围,务实促进项目落地,助推新区产业转型升级,管委会在认真研究相关文件内涵的基础上,对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总体发展规划(2017-2035)》及《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建设总体规划》进行深入分析。根据新区的产业定位规划,结合新区近年来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并参照部分地区先进经验,草拟了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系列优惠政策,并于2018年10月29日先后印发了《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办法(试行)》、《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促进现代制造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促进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办法试行》、《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促进创新创业相关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等五个扶持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区营商环境优化建设工作,完善新区优惠政策相关服务,新区起草了《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系列优惠政策兑现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兑现指南》),先后多次书面征求了新区经济发展局等16个相关局办、职能部门的意见及建议,并进行了意见整理及采纳,形成了《兑现指南》,再次进行了意见征求。2019年1月28日,该《兑现指南》提交新区常务会会进行审议,现根据会议指示精神进行修改,并形成定稿。

二、主要内容

(一)政策依据:来源为相对应的《系列优惠政策》;

(二)申请条件:对享受政策的企业在税收属地、注册地址、安全责任、企业依法经营等方面进行了约束;

(三)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企业需向新区管委会提交的申请书、营业执照、审计报告、承诺书以及享受专项奖励政策的佐证材料等;

(四)受理窗口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政策兑现”窗口、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政策兑现”窗口。

(五)受理部门

1、现代制造业发展扶持办法

(1)经发局:产业经济发展贡献、激活现代制造业市场、推进现代制造业重点领域发展;

(2)投促局:企业落户奖励、企业标准厂房用地扶持。

2、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办法

(1)经发局:经营贡献奖;

(2)人社局:高管人才奖励;

(3)投促局:企业落户奖励、办公用房用地补贴。

3、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办法

受理部门:人社局

4、促进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

(1)经发局:经营贡献奖、科技研发、工业设计、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金融服务业、物流业:

(2)投促局:企业落户奖、办公用房补贴、旅游服务业;

(3)社会事务局:文化服务业;

(4)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业。

5、促进创新创业相关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受理部门:经发局。

(六)受理时间

材料收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兑现时间按会计年度,由各政策兑现牵头部门定期组织辖区内企业或机构申报办理上年度扶持专项资金申请。

(七)办理流程

1由财政局根据新区的财政情况,通知新区政策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申报时间;

2、申报企业或机构及个人网上填写申请事项预审;

3、“政策兑现”窗口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根据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窗口递交材料,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予以收件;

3、由新区政策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5个工作日)

4、业务部门实质审核通过后,出具批复意见并转交至新区政策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政策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新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上报本新区行政审议决策会(主任办公会)审核;(15个工作日)

5、审核通过后,由“政策兑现”窗口通知申请人提交申请资金拨付的函、收据等拨付材料,政策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齐上述材料后交到业务主管部门,与财政局办理兑现相关手续。(10个工作日)  

(八)资金的来源

设立“系列优惠政策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来源由本级财政从新区“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由各政策兑现牵头部门每年预算专项资金,并列入本部门下年度预算项目支出。

(九)附件

附件1-5分别为人才、现代制造业、服务业、总部经济、创新创业兑现指南所需的共性材料、专项材料、申请表、个人承诺书、企业承诺书等。

三、起草过程

2017年下半年,新区系列优惠政策行程初稿后,就同步进行相应兑现指南的编制工作,通过整理调查研究,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编制了《兑现指南》(讨论稿),并由管委领导牵头,组织新区各相关部门对《办法》先后开展了不少于3次的专题《兑现指南》讨论会,并先后两次征求了新区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办法(送审稿)》;经中建政研集团有限公司评估修订,形成了《办法(评估修订稿)》,再次进行了意见征求;在2019年1月21日在新区主任办公会审议后,再次进行修改及征求意见。于2019年1月28日上报新区常务会讨论,现根据常务会会议指示精神进行修改,新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资格审查后,形成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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