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管发〔2019〕10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系列优惠政策兑现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系列优惠政策兑现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实施。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印发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系列优惠政策兑现指南(试行)
一、政策依据
(一)《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办法(试行)》(北管发〔2019〕6号)
(二)《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人才评定细则》(北管发〔2019〕5号)
(三)《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促进现代制造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北管发〔2018〕62号)
(四)《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促进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北管发〔2018〕63号)
(五)《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办法试行》(北管发〔2018〕65号)
(六)《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促进创新创业相关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北管发〔2018〕64号)
二、申请条件
(一)本兑现指南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或机构,若被扶持企业违反相关承诺,将追回已经发放的扶持金:
1.注册登记、税收属地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新区,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承诺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
迁离新区、不改变在新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
3.遵守所签订的合同条款,并与新区签订承诺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扶持:
1.企业在本办法公布实施前3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因违法违规有被执法部门查处的记录;
2.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在工商、税务、财政、环保水务、人力资源、安监、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或金融机构有不良记录;
4.不按规定向统计部门报送数据或者报送数据不真实;
5.提供虚假资料;
6.不属于新区明确规定给予扶持的产业。
(三)工商注册地、税务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北部生态新区和阳和工业新区(以下统称新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及符合《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人才评定细则》认定的各类人才。
三、申请时间
按会计年度,由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政策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辖区内企业或机构申报办理上年度扶持专项资金申请。
四、资助标准
按照《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系列优惠政策》标准执行。
五、申请材料
凡符合办法中规定的企业或机构需要向新区“政策兑现”窗口提交以下基础材料,壹式肆份,凡按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以下材料需按顺序汇编成册并加盖公章:
(一)基础材料
1.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写明申请事项,符合条件的说明等,原件);
2.法定(授权人)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补充法定(授权人)签字字样,复印件);
3.企业或机构营业执照、迁入的企业还需提供办理迁入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材料(复印件);
4.国家税务总局出具的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5.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会计年度报告(包括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收入等数据,复印件);
6.承诺书(承诺自获得奖励起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
迁离本区,不改变在本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以及本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如违反承诺主动退回已领取的全部专项资金);
7.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8.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二)除基础材料外,各项奖励兑现所需的专项材料详见附件。
六、受理窗口
(一)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杨柳路7号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一楼政务服务中心。
(二)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阳和中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206室。
七、牵头、受理部门
政策解释部门由各政策牵头部门具体负责,政策兑现工作由受理部门具体负责。
(一)现代制造业发展扶持办法
1.牵头部门:经发局
2.受理部门:
(1)经发局:产业经济发展贡献、激活现代制造业市场、技术改造扶持、推进现代制造业重点领域发展;
(2)投促局:企业落户扶持、企业标准厂房用地扶持。
(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办法
1.牵头部门:投促局
2.受理部门:
(1)经发局:经营贡献奖;
(2)人社局:高管人才奖励;
(3)投促局:企业落户奖、办公用房用地补贴。
(三)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办法
牵头、受理部门:人社局
(四)促进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
1.牵头部门:经发局
2.受理部门:
(1)经发局:经营贡献奖、科技研发、工业设计、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金融服务业、物流业:
(2)投促局:企业落户奖、办公用房补贴、旅游服务业;
(3)社会事务局:文化服务业;
(4)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业。
(五)促进创新创业相关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牵头、受理部门:经发局。
八、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九、办理流程及时限
(一)申报企业或机构及个人登录北部生态新区官网“政策兑现”端口下载填写相应表格,申请人在“政策兑现”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
(二)“政策兑现”窗口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根据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三)对材料齐备的政策兑现申请,由新区政策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5个工作日)
(四)业务部门实质审核通过后,出具批复意见并转交至新区政策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政策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新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上报本新区行政审议决策会(主任办公会)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政策兑现”窗口通知申请人提交申请资金拨付的函、收据等拨付材料,政策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齐上述材料后交到业务主管部门。(15个工作日)
(五)业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金拨付的函、收据等拨款材料后,与财政局办理兑现相关手续。(10个工作日)
十、资金的来源
新区设立“系列优惠政策兑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来源由本级财政从新区“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政策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预算专项资金,并列入本部门下年度预算项目支出。
十一、兑现与监督
(一)获得专项资金的申报单位须按国家相关会计制度进行账务管理,应接受新区管委会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并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申报单位因虚假行为骗取专项资金的,新区管委会有权要求申报单位返还全部专项资金,并有权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提到的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计算。涉及“达到”“不少于”“不超过”的数额均含本数。在政策执行中,如涉及外币与人民币计价的,按照奖励专项资金审核当天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牌价计算。
(二)本办法涉及的营业收入、对新区本级地方经济贡献以万位计(舍尾法),其同比增长率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舍尾法)。
附件:1.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办法申报材料
2.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现代制造业发展扶持办法申报材料
3.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促进服务业发展办法申报材料
4.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办法申报材料
5.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促进创新创业相关产业发展办法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