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关于在柳州市莲花山保护区的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禁止新种速生桉树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  |   发布日期: 2022-10-19 09:00   

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关于在柳州市莲花山保护区的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禁止新种速生桉树实施方案制定的依据

本方案依据《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批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柳州市莲花山保护区的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禁止新种速生桉树的议案的实施方案》的决定〉的通知》(柳人办〔202257 号)文件制定。

二、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关于在柳州市莲花山保护区的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禁止新种速生桉树实施方案》内容解读

(一)莲花山保护区的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禁止新种速生桉树的基本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以政策激励为导向,调动林农对速生桉树林地更新改造的积极性,引导林农改种油茶或有利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植被的乡土树种。根据现有速生桉树林龄的划分,分年度稳妥推进改造。

(二)新种速生桉树的定义

本方案中所指新种速生桉树:一是原有速生桉树采伐后重新翻种桉树(含桉树兜新萌发的桉树)。二是现有林地上新种速生桉树。

(三)工作目标

3年实施改造,力争完成1806.15亩改造任务。

(四)职责分工

1. 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不再新种速生桉树具体工作。负责对林地基础数据进行调查统计核实。负责引导鼓励林农逐步减少速生桉树等人工速生丰产林种植面积,负责组织开展油茶种植技术培训,责落实对已实施油茶产业扶持的桉树林地改造效果的验收。

2.财政局。负责落实新区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速生桉树改种油茶的新区部分财政资金安排,负责统筹安排已征收速生桉树林相改造资金及林地租金。

3.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在项目审批方面严控莲花山保护范围新种速生桉树林,协助推进莲花山保护范围不再新种植速生桉树工作。

4.行政审批局。负责将莲花山保护范围内办理的速生桉树林木采伐证办理情况通报至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阳和街道办事处及市莲花山保护中心,以便开展改造工作。

5.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负责统计新区在莲花山保护区的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已征收的速生桉树林面积及相关征地数据,已征收未用林地要及时与村委会或相关部门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已征收未用的林地禁止新种速生桉树。

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莲花山保护范围内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对莲花山保护范围有关规划依职责进行审查,配合市莲花山保护中心审查莲花山保护范围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7.阳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开展宣传工作,积极引导村民种植油茶或乡土树种。监督指导村委会对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委托管理的已征收未用林地开展禁止新种速生桉树工作。配合做好对已实施油茶产业扶持的桉树林地改造效果的验收。



政策解读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关于在柳州市莲花山保护区的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禁止新种速生桉树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  |   发布日期: 2022-10-19 09:00   

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关于在柳州市莲花山保护区的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禁止新种速生桉树实施方案制定的依据

本方案依据《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批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柳州市莲花山保护区的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禁止新种速生桉树的议案的实施方案》的决定〉的通知》(柳人办〔202257 号)文件制定。

二、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关于在柳州市莲花山保护区的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禁止新种速生桉树实施方案》内容解读

(一)莲花山保护区的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禁止新种速生桉树的基本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以政策激励为导向,调动林农对速生桉树林地更新改造的积极性,引导林农改种油茶或有利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植被的乡土树种。根据现有速生桉树林龄的划分,分年度稳妥推进改造。

(二)新种速生桉树的定义

本方案中所指新种速生桉树:一是原有速生桉树采伐后重新翻种桉树(含桉树兜新萌发的桉树)。二是现有林地上新种速生桉树。

(三)工作目标

3年实施改造,力争完成1806.15亩改造任务。

(四)职责分工

1. 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不再新种速生桉树具体工作。负责对林地基础数据进行调查统计核实。负责引导鼓励林农逐步减少速生桉树等人工速生丰产林种植面积,负责组织开展油茶种植技术培训,责落实对已实施油茶产业扶持的桉树林地改造效果的验收。

2.财政局。负责落实新区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速生桉树改种油茶的新区部分财政资金安排,负责统筹安排已征收速生桉树林相改造资金及林地租金。

3.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在项目审批方面严控莲花山保护范围新种速生桉树林,协助推进莲花山保护范围不再新种植速生桉树工作。

4.行政审批局。负责将莲花山保护范围内办理的速生桉树林木采伐证办理情况通报至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阳和街道办事处及市莲花山保护中心,以便开展改造工作。

5.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负责统计新区在莲花山保护区的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已征收的速生桉树林面积及相关征地数据,已征收未用林地要及时与村委会或相关部门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已征收未用的林地禁止新种速生桉树。

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莲花山保护范围内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对莲花山保护范围有关规划依职责进行审查,配合市莲花山保护中心审查莲花山保护范围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7.阳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开展宣传工作,积极引导村民种植油茶或乡土树种。监督指导村委会对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委托管理的已征收未用林地开展禁止新种速生桉树工作。配合做好对已实施油茶产业扶持的桉树林地改造效果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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