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12月1日-2024年12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排污许可审批信息的公告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含辐射类及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序号 | 批复名称 | 申请 单位 | 环评 单位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审批 结果 | 审批 时间 |
1 | 关于柳州市腾美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汽车座椅面套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柳州市腾美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 柳州市鸿瑞科技有限公司 | 柳州市阳和新区阳和东部片区B-2-1-1地块 | 阳审批环城审字〔2024〕10号 | 同意 | 2024/12/12 |
二、作出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申请 单位 | 生产经营场所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审批时间 |
1 | 《排污许可证》核发申请 | 柳州博世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柳州市石碑坪镇污水处理厂) | 柳州市柳北区石碑坪镇 | 91450200MA5PRTWE3Y001U | 同意 | 2024/12/02 |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2-2998505,电子邮箱:bbstxqxzspjhb@163.com;通信地址:柳州市杨柳路7号,北部生态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邮编:545003。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排污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