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五、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九、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2021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一部分: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为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办事群众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窗口服务,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及结果送达工作;协助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行政审批局实施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涉及从事的踏勘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及进驻部门人员进行培训和统一管理;承办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行政审批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宗旨:为机关行政审批业务提供服务;业务范围:行政审批窗口服务,行政审批业务咨询,行政审批协办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成立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问题的批复》(柳编〔2017〕18号)文件精神,成立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2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五、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九、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2021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81.38万元,同比增加32.38万元,同比增长21.05%。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阳和工业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运行、人员工资社保、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有所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1.38万元,同比增加32.38万元,同比增长21.05%。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8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73%,同比增加26.54万元,同比增长18.98%。项目支出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7%,同比增加5万元,同比增长50%。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33.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52%,同比增加20.31万元,同比增长17.9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3.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01%,同比增加3.14万元,同比增长15.35%;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2.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5%,同比增加6.15万元,同比增长98.09%;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2.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2%,同比增加1.93万元,同比增长19.15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66.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73%,同比增加26.54万元,同比增长18.9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8.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42%,同比增加28万元,同比增长23.1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4%,同比减少1.02万元,同比下降6.2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2.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4%,同比减少0.44万元,同比下降16.4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7%,同比增加5万元,同比增长50%,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1.38万元,同比增加31.54万元,同比增长21.05%,增加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工资社保、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8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81.38元。
(三)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8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81.3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8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38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其中:
2010301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运行经费。
2010350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1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补贴。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工商保险等缴费经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1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00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同比减少0.00万元.同比无增减,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新区统筹集中安排至管委会机关单位,其他单位不再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0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0.00万元,同比减少0.00万元,同比无增减。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0.00万元,同比无增减。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公车保有量0辆,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0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0.00万元,同比无增减。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本级单位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38万元,同比减少1.02万元,同比下降6.22%,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调整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0个。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审批服务中心部门资产账面价值共计1817.74万元。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实有车辆0辆。
(五)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