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7451316466/2023-12417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16日
- 标 题:
- 阳管办〔2023〕5号 关于印发《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本级印刷服务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阳管办〔2023〕5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16日
- 相关解读:
阳管办〔2023〕5号 关于印发《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本级印刷服务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区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关于印发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27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0〕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需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5家框架协议入围供应、服务商(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限额
新区各部门所涉及的印刷服务凡年度采购计划单项预算金额或批量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采购的,预算单位及业主可从入围框架协议内的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上所上架的商品中选择,以及对所入围框架协议内的供应、服务商进行询价、择优采购。
二、采购范围
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服务、其他印刷品印刷(包括报纸、期刊、书籍、地图、图片、画册及包装装潢印刷),商标标识、广告宣传品及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纸、金属、塑料,文件、资料、图表、票证、证件、名片等(含数字印刷方式)。
三、有效期限
印刷服务定点服务商有效期限为2年,自2023年4月18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止(有效期内如遇政策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附件: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服务商名单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2023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