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管发〔2019〕78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0-10 17:03   

新区各局、办、市直部门,阳和街道办,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现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18日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科学应对污染天气,及时有效降低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计划的通知》(桂环规范〔2019〕1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柳政规〔2019〕30号)、《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突发大气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阳和工业新区辖区内发生污染天气时的预警及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指污染天气,是指根据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大于100的污染天气。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加强日常监测与管理,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切实预防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污染天气对公众造成的危害。

  科学预警,分级响应。根据柳州市大气污染分析预测,强化新区本级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分析研判预测空气环境质量;建立分级预警,根据污染天气应对预警的不同等级,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工作,迅速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属地管理,区域统筹。坚持属地管理为主,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负责对辖区内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统一指挥。启动区域应急联动预警后,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对区域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统一指挥、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区域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各部门工作。

  信息公开,社会参与。完善信息发布公开制度,主动公布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意识。

  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厘清工作重点、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监测、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各环节有人、有据、有序、有效执行。

  (五)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柳州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下级预案包括新区各部门、市直部门、阳和街道办、辖区企事业单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方案;本预案及其下级预案共同组成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成立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统筹协调区域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由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管委会分管生态环境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党群部、财政局、规建局、经发局、社会事务局、行政审批局、安监局、征拆办、北部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北部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分局、市公安局柳东分局、柳东交警大队、阳和街道办、阳和工商所等阳和工业新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构成。

  (二)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规建局,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规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北部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以及启动本预案事宜;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和古亭山小学环境空气监测站点监测的数据向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预警及采取应急管控措施的建议;跟踪事态变化和应对情况,及时上报监测、预警、应对等方面的信息;负责本预案的管理工作。

  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阳和工业新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制定部门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污染天气发生时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污染天气发生时,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等级,按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全面做好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

  1.规建局: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时应对污染天气;督促指导辖区建筑施工单位在污染天气应急时段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2.北部生态环境局: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和古亭山小学环境空气监测站点监测的数据,对新区污染天气形势研判和预测,并提出应对建议;会同规建局等部门开展大气污染应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在不同预警等级时,负责监督相关排污企业落实污染物减排措施,并对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减排情况进行检查;牵头制定大气污染源清单、应急减排企业清单;强化城市餐饮业油烟排放管控。

  3.办公室:配合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应急响应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等相关工作。

  4.经发局:负责牵头实施油品升级工作;负责协调水、电能源调配,配合督促有关工业企业落实停产、限产措施;配合开展锅炉污染治理工作。

  5.财政局:负责保障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所需的资金,并对资金的安排、使用进行监督。

  6.社会事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医疗救治工作,开展污染天气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病知识宣传;制定并落实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等措施;严格落实山林烧除备案机制,在污染天气严禁群众“炼山”等影响空气质量的行为;指导辖区各类学校在污染天气实施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停课等防护措施;督促指导辖区学校(尤其是古亭山小学、古亭山中学、市一中新校区等距离空气监控站点较近的学校)在校内装修、修缮等施工时要加强扬尘防控措施。

  7.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协调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召开污染天气新闻通气会、协调会,及时向媒体通报宣传重点和注意事项;参与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社会动员,科学常识普及。

  8.安监局:加强排查及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配合开展锅炉污染治理;配合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安全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9.市城管执法局北部分局:组织开展辖区道路遗撒、露天焚烧垃圾和树叶、露天烧烤等执法检查;按照预警响应级别督促落实渣土车停运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停运情况进行检查;按照预警响应级别落实道路相应冲洗频次,确保古亭山小学空气监控站点周边重点道路上下班高峰期前洒水喷淋各不少于1次;配合安监、工商等部门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的行为。

  10.市公安局柳东分局:依法从严打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配合处置污染空气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11.柳东交警大队:负责组织区域机动车禁行(限行)及配合生态环境、城管执法等部门对高污染排放车辆的检查;通过交通广播电台、道路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向公众告知污染期间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并做好相应范围内禁行(限行)监管执法等工作。

  1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分局:协助相关部门督促矿山企业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3.阳和街道办:负责做好农村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加大露天禁烧检查和宣传力度;协调执法部门严厉查处辖区村屯露天焚烧、非法露天烧烤行为,把任务分到各村屯中去;督导村民群众炼山、烧荒申请报批,严防在污染天气进行炼山、烧荒。负责农村环境卫生及乡村道路清扫保洁与扬尘治理;对街区、单位、门店实行网格化管理,实行门前“三包”,拉网式清理脏乱差。

  14.阳和工商所:配合开展锅炉污染治理工作;负责检查各油库、加油站的油品质量,确保燃油品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5.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划分配合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做好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三、预警分级

  (一)预警分级标准

  根据《柳州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形成特点、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级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1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当预测AQI日均值>100持续1天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1.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100持续2天(48小时)。

  2.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100持续3天(72小时),且AQI日均值>150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200。

  3.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100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AQI日均值>200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300。

  当柳州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阳和辖区在内的区域应急联动预警信息后,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应结合新区实际情况及时启动与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二)预警启动条件

  1.柳州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阳和工业新区古亭山小学布设一个环境空气监测站点,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北部生态环境局安排专人实时关注监测数据,一旦发现监测数据达到预警条件时,由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织发布启动本辖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当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含本辖区在内的区域应急联动预警信息后,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应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及时启动与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三)预警响应程序

  1.预警批准和发布。黄色、橙色、红色三类预警由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当准备启动橙色、红色预警,或者计划升级为橙色、红色预警时,由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以便协调其他相关城区同步启动预警,实现污染天气联防联控。

  2.预警响应。预警信息原则上提前24小时发布,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应急值守制度,确定专人负责预警响应联络,保证应急值守系统顺畅,接到预警响应启动指令后,要按照各自预案要求立即组织开展预警响应,组织实施各项防控措施。黄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保持备班备勤;橙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在岗值守;红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全天(含节假日)值守。红色预警期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抽调有关成员单位人员联合办公,开展应急指挥、协调调度、检查督察等工作;接到市区域应急联动预警通知时,须在4小时内启动本级预警,发布预警信息。

  3.预警升降级及预警解除。预警信息发布后,及时分析研判预测空气质量,结果认为区域污染等级将发生变化,已发预警需要升级或降级的,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预警发布程序调整预警级别。当空气质量指数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应按高级别预警执行。

  (1)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预警发布程序报批后解除相应等级预警。再次达到本预案规定的区域黄色、橙色、红色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

  (2)当柳州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解除预警时,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时解除预警。

  预警解除后,各成员单位及时总结报告预警应对工作情况。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健康防护引导、倡议性和强制性减排措施。紧急发布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情况下,预警发布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和停课措施。

  1.Ⅲ级响应措施(黄色)

  1.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

  1.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   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达标排放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2.   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1.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   列入限产限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应严格按照限产减排措施和计划执行。在应急减排企业清单中的企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比例应达到新区占比的10%以上。

  (2)在正常保洁基础上增加重点区域城市主要道路的保洁作业频次。

  (3)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等扬尘控制力度;对辖区内水泥搅拌站、粉磨站、砂石场、砖厂、木材加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采取限产限排措施。

  (4)在重点区域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强化对建筑、道路、拆迁工地作业的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有关部门停止施工,减少易产生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

  (5)在重点区域禁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通行。

  (6)加强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巡查执法,禁止在重点区域焚烧秸秆、垃圾、露天烧烤等。

  (7)重点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Ⅱ级响应措施(橙色)

  2.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必要时可停课。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5)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   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达标排放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2.   公众尽量通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增加城市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污染天气实际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2.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   列入限产限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限产减排措施和计划执行。在应急减排企业清单中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的减排比例应达到新区占比的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比例应达到新区占比的15%以上。

  2.   在正常保洁基础上增加重点区域主要道路的保洁作业频次。

  (3)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等扬尘控制力度;辖区内水泥搅拌站、粉磨站、砂石场、砖厂、木材加工厂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采取限产、限排措施。

  (4)辖区范围内: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外运。

  (5)在重点区域禁止柴油车辆通行(特殊车辆除外);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禁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通行。

  (6)加强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巡查执法,禁止在重点区域焚烧秸秆、垃圾、露天烧烤等。

  (7)重点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Ⅰ级响应措施(红色)

  3.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幼儿园、中小学校采取停课措施。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未到校的学生由学校通知在家自习。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它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5)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3.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   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达标排放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2.   公众尽量通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增加城市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污染天气实际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   列入限产限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限产减排措施和计划执行。在应急减排企业清单中的企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的减排比例应达到新区占比的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比例应达到新区占比的20%以上。

  2.   在正常保洁基础上增加特定区域主要道路的保洁作业频次。

  3.   辖区内未列入限产限排清单的排放VOCs的汽车生产、化工等企业通过生产线轮换停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等方式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4)辖区内水泥搅拌站、粉磨站、砂石场、砖厂、木材加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停止生产运行。

  (5)辖区范围内: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等)。

  (6)在特定区域禁止柴油车辆通行(特殊车辆除外);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禁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通行。

  (7)加强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巡查执法,禁止在特定区域焚烧秸秆、垃圾、露天烧烤等。

  (8)特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应急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后,空气质量指数(AQI)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六、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需在3个工作日内将总结报告报送阳和工业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总结报告应包括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等;阳和工业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总结报告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一)人力资源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配备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高应对污染天气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管能力,保证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工作及时、有序、高效落实。

  (二)经费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加大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资金投入,将污染天气应急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列入预算,为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监督检查、应急技术支持以及应急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预报预警能力保障

  北部生态环境局协助做好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工作。

  (四)物资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污染天气应急物资,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并制定应急期间相关仪器、车辆、人员防护器材的调配计划,确保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五)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必要通信器材,建立健全通信和信息保障机制,确保联络畅通;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在辖区红色预警和Ⅰ级响应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六)医疗卫生保障

  社会事务局要加强相关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与应急调配机制建设,提升污染天气事件健康危害评估能力;建立健全污染天气所致疾病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库,并按照预案做好患者诊治工作,确保应急状况下相关医务人员及时到位。

  (七)技术保障

  北部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完成辖区内大气污染源清单的动态更新,对预警处置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柳东交警大队负责完善特定区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北部生态环境局会同经发局确定并及时调整应急减排企业清单;规建局负责提供辖区建筑工地清单,清单定期调整更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柳东分局提供矿山开采项目清单,三类清单定期调整更新。

  (八)宣传保障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污染天气应急等相关知识的日常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公众在日常生活、生产、消费中主动参与污染减排,倡导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及相应应急响应措施,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九)制度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制度建设,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工作机制,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列入应急减排企业清单的工业企业按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十)督查保障

  各成员单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响应、应急措施落实、预案演练等情况纳入年度生态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由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各成员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八、预案管理

  (一)信息发布与宣传

  信息发布通过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lzsyhgyxq.gov.cn/),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北部之窗)等新闻媒体发布预警信息、健康防护警示信息,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污染天气情况及相关应急措施。各成员单位应依据职责主动向社会发布应对工作信息,密切关注舆情,及时正面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动员社会参与,为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预案制定

  各成员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在本预案印发后1个月内完成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并报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依据实际变化情况,动态修订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每年6月30日前定期更新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清单。

  (三)预案培训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各成员单位应围绕各自职责和监管方式开展培训,确保应急期间监督执法到位;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围绕各自所需落实的应急措施开展技术培训,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安全、有效、全面落实。

  (四)预案演练

  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应结合每年秋、冬季第一次污染天气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方式、参与人员、内容、规则以及场景等,重点检验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等,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完善应急措施和机制。

  (五)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1.相关单位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机构或职责调整的;

  2.环境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3.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认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九、附则

  根据国家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部署和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适时对本预案的有效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估,并根据阳和工业新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以及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预案进行更新修订。

  附件:1.名称术语解释

  2.各级预警条件及应急措施对照表

  3.新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订说明及解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2019年9月18日印发

 


管委会文件

阳管发〔2019〕78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0-10 17:03   

新区各局、办、市直部门,阳和街道办,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现将《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18日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科学应对污染天气,及时有效降低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计划的通知》(桂环规范〔2019〕1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柳政规〔2019〕30号)、《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突发大气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阳和工业新区辖区内发生污染天气时的预警及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指污染天气,是指根据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大于100的污染天气。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加强日常监测与管理,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切实预防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污染天气对公众造成的危害。

  科学预警,分级响应。根据柳州市大气污染分析预测,强化新区本级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分析研判预测空气环境质量;建立分级预警,根据污染天气应对预警的不同等级,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工作,迅速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属地管理,区域统筹。坚持属地管理为主,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负责对辖区内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统一指挥。启动区域应急联动预警后,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对区域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统一指挥、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区域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各部门工作。

  信息公开,社会参与。完善信息发布公开制度,主动公布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意识。

  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厘清工作重点、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监测、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各环节有人、有据、有序、有效执行。

  (五)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柳州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下级预案包括新区各部门、市直部门、阳和街道办、辖区企事业单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方案;本预案及其下级预案共同组成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成立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统筹协调区域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由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管委会分管生态环境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党群部、财政局、规建局、经发局、社会事务局、行政审批局、安监局、征拆办、北部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北部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分局、市公安局柳东分局、柳东交警大队、阳和街道办、阳和工商所等阳和工业新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构成。

  (二)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规建局,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规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北部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以及启动本预案事宜;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和古亭山小学环境空气监测站点监测的数据向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预警及采取应急管控措施的建议;跟踪事态变化和应对情况,及时上报监测、预警、应对等方面的信息;负责本预案的管理工作。

  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阳和工业新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制定部门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污染天气发生时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污染天气发生时,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等级,按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全面做好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

  1.规建局: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时应对污染天气;督促指导辖区建筑施工单位在污染天气应急时段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2.北部生态环境局: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和古亭山小学环境空气监测站点监测的数据,对新区污染天气形势研判和预测,并提出应对建议;会同规建局等部门开展大气污染应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在不同预警等级时,负责监督相关排污企业落实污染物减排措施,并对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减排情况进行检查;牵头制定大气污染源清单、应急减排企业清单;强化城市餐饮业油烟排放管控。

  3.办公室:配合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应急响应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等相关工作。

  4.经发局:负责牵头实施油品升级工作;负责协调水、电能源调配,配合督促有关工业企业落实停产、限产措施;配合开展锅炉污染治理工作。

  5.财政局:负责保障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所需的资金,并对资金的安排、使用进行监督。

  6.社会事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医疗救治工作,开展污染天气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病知识宣传;制定并落实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等措施;严格落实山林烧除备案机制,在污染天气严禁群众“炼山”等影响空气质量的行为;指导辖区各类学校在污染天气实施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停课等防护措施;督促指导辖区学校(尤其是古亭山小学、古亭山中学、市一中新校区等距离空气监控站点较近的学校)在校内装修、修缮等施工时要加强扬尘防控措施。

  7.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协调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召开污染天气新闻通气会、协调会,及时向媒体通报宣传重点和注意事项;参与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社会动员,科学常识普及。

  8.安监局:加强排查及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配合开展锅炉污染治理;配合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安全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9.市城管执法局北部分局:组织开展辖区道路遗撒、露天焚烧垃圾和树叶、露天烧烤等执法检查;按照预警响应级别督促落实渣土车停运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停运情况进行检查;按照预警响应级别落实道路相应冲洗频次,确保古亭山小学空气监控站点周边重点道路上下班高峰期前洒水喷淋各不少于1次;配合安监、工商等部门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的行为。

  10.市公安局柳东分局:依法从严打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配合处置污染空气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11.柳东交警大队:负责组织区域机动车禁行(限行)及配合生态环境、城管执法等部门对高污染排放车辆的检查;通过交通广播电台、道路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向公众告知污染期间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并做好相应范围内禁行(限行)监管执法等工作。

  1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分局:协助相关部门督促矿山企业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3.阳和街道办:负责做好农村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加大露天禁烧检查和宣传力度;协调执法部门严厉查处辖区村屯露天焚烧、非法露天烧烤行为,把任务分到各村屯中去;督导村民群众炼山、烧荒申请报批,严防在污染天气进行炼山、烧荒。负责农村环境卫生及乡村道路清扫保洁与扬尘治理;对街区、单位、门店实行网格化管理,实行门前“三包”,拉网式清理脏乱差。

  14.阳和工商所:配合开展锅炉污染治理工作;负责检查各油库、加油站的油品质量,确保燃油品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5.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划分配合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做好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三、预警分级

  (一)预警分级标准

  根据《柳州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形成特点、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级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1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当预测AQI日均值>100持续1天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1.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100持续2天(48小时)。

  2.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100持续3天(72小时),且AQI日均值>150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200。

  3.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100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AQI日均值>200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300。

  当柳州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阳和辖区在内的区域应急联动预警信息后,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应结合新区实际情况及时启动与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二)预警启动条件

  1.柳州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阳和工业新区古亭山小学布设一个环境空气监测站点,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北部生态环境局安排专人实时关注监测数据,一旦发现监测数据达到预警条件时,由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织发布启动本辖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当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含本辖区在内的区域应急联动预警信息后,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应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及时启动与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三)预警响应程序

  1.预警批准和发布。黄色、橙色、红色三类预警由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当准备启动橙色、红色预警,或者计划升级为橙色、红色预警时,由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以便协调其他相关城区同步启动预警,实现污染天气联防联控。

  2.预警响应。预警信息原则上提前24小时发布,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应急值守制度,确定专人负责预警响应联络,保证应急值守系统顺畅,接到预警响应启动指令后,要按照各自预案要求立即组织开展预警响应,组织实施各项防控措施。黄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保持备班备勤;橙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在岗值守;红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全天(含节假日)值守。红色预警期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抽调有关成员单位人员联合办公,开展应急指挥、协调调度、检查督察等工作;接到市区域应急联动预警通知时,须在4小时内启动本级预警,发布预警信息。

  3.预警升降级及预警解除。预警信息发布后,及时分析研判预测空气质量,结果认为区域污染等级将发生变化,已发预警需要升级或降级的,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预警发布程序调整预警级别。当空气质量指数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应按高级别预警执行。

  (1)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预警发布程序报批后解除相应等级预警。再次达到本预案规定的区域黄色、橙色、红色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

  (2)当柳州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解除预警时,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时解除预警。

  预警解除后,各成员单位及时总结报告预警应对工作情况。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健康防护引导、倡议性和强制性减排措施。紧急发布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情况下,预警发布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和停课措施。

  1.Ⅲ级响应措施(黄色)

  1.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

  1.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   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达标排放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2.   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1.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   列入限产限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应严格按照限产减排措施和计划执行。在应急减排企业清单中的企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比例应达到新区占比的10%以上。

  (2)在正常保洁基础上增加重点区域城市主要道路的保洁作业频次。

  (3)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等扬尘控制力度;对辖区内水泥搅拌站、粉磨站、砂石场、砖厂、木材加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采取限产限排措施。

  (4)在重点区域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强化对建筑、道路、拆迁工地作业的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有关部门停止施工,减少易产生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

  (5)在重点区域禁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通行。

  (6)加强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巡查执法,禁止在重点区域焚烧秸秆、垃圾、露天烧烤等。

  (7)重点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Ⅱ级响应措施(橙色)

  2.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必要时可停课。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5)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   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达标排放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2.   公众尽量通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增加城市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污染天气实际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2.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   列入限产限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限产减排措施和计划执行。在应急减排企业清单中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的减排比例应达到新区占比的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比例应达到新区占比的15%以上。

  2.   在正常保洁基础上增加重点区域主要道路的保洁作业频次。

  (3)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等扬尘控制力度;辖区内水泥搅拌站、粉磨站、砂石场、砖厂、木材加工厂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采取限产、限排措施。

  (4)辖区范围内: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外运。

  (5)在重点区域禁止柴油车辆通行(特殊车辆除外);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禁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通行。

  (6)加强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巡查执法,禁止在重点区域焚烧秸秆、垃圾、露天烧烤等。

  (7)重点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Ⅰ级响应措施(红色)

  3.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幼儿园、中小学校采取停课措施。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未到校的学生由学校通知在家自习。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它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5)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3.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   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达标排放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2.   公众尽量通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增加城市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污染天气实际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   列入限产限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限产减排措施和计划执行。在应急减排企业清单中的企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的减排比例应达到新区占比的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比例应达到新区占比的20%以上。

  2.   在正常保洁基础上增加特定区域主要道路的保洁作业频次。

  3.   辖区内未列入限产限排清单的排放VOCs的汽车生产、化工等企业通过生产线轮换停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等方式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4)辖区内水泥搅拌站、粉磨站、砂石场、砖厂、木材加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停止生产运行。

  (5)辖区范围内: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等)。

  (6)在特定区域禁止柴油车辆通行(特殊车辆除外);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禁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通行。

  (7)加强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巡查执法,禁止在特定区域焚烧秸秆、垃圾、露天烧烤等。

  (8)特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应急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后,空气质量指数(AQI)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六、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需在3个工作日内将总结报告报送阳和工业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总结报告应包括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等;阳和工业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总结报告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一)人力资源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配备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高应对污染天气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管能力,保证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工作及时、有序、高效落实。

  (二)经费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加大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资金投入,将污染天气应急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列入预算,为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监督检查、应急技术支持以及应急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预报预警能力保障

  北部生态环境局协助做好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工作。

  (四)物资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污染天气应急物资,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并制定应急期间相关仪器、车辆、人员防护器材的调配计划,确保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五)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必要通信器材,建立健全通信和信息保障机制,确保联络畅通;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在辖区红色预警和Ⅰ级响应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六)医疗卫生保障

  社会事务局要加强相关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与应急调配机制建设,提升污染天气事件健康危害评估能力;建立健全污染天气所致疾病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库,并按照预案做好患者诊治工作,确保应急状况下相关医务人员及时到位。

  (七)技术保障

  北部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完成辖区内大气污染源清单的动态更新,对预警处置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柳东交警大队负责完善特定区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北部生态环境局会同经发局确定并及时调整应急减排企业清单;规建局负责提供辖区建筑工地清单,清单定期调整更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柳东分局提供矿山开采项目清单,三类清单定期调整更新。

  (八)宣传保障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污染天气应急等相关知识的日常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公众在日常生活、生产、消费中主动参与污染减排,倡导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及相应应急响应措施,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九)制度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制度建设,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工作机制,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列入应急减排企业清单的工业企业按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十)督查保障

  各成员单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响应、应急措施落实、预案演练等情况纳入年度生态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由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各成员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八、预案管理

  (一)信息发布与宣传

  信息发布通过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lzsyhgyxq.gov.cn/),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北部之窗)等新闻媒体发布预警信息、健康防护警示信息,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污染天气情况及相关应急措施。各成员单位应依据职责主动向社会发布应对工作信息,密切关注舆情,及时正面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动员社会参与,为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预案制定

  各成员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在本预案印发后1个月内完成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并报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依据实际变化情况,动态修订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每年6月30日前定期更新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清单。

  (三)预案培训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各成员单位应围绕各自职责和监管方式开展培训,确保应急期间监督执法到位;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围绕各自所需落实的应急措施开展技术培训,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安全、有效、全面落实。

  (四)预案演练

  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应结合每年秋、冬季第一次污染天气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方式、参与人员、内容、规则以及场景等,重点检验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等,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完善应急措施和机制。

  (五)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1.相关单位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机构或职责调整的;

  2.环境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3.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认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九、附则

  根据国家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部署和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阳和工业新区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适时对本预案的有效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估,并根据阳和工业新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以及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预案进行更新修订。

  附件:1.名称术语解释

  2.各级预警条件及应急措施对照表

  3.新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订说明及解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办             2019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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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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